近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的一个二级单位召开职代会,会议拟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职工工资改革方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工会认为这种表决方式不恰当,当即要求改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这是武钢工会通过审查漏洞、规范程序,着力提高基层单位职代会质量的典型写照。
武钢自1957年召开首次职代会以来,如今已开了11届。在长期的实践中,武钢不断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近年来,武钢工会在原有的20多项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修订和制定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职工代表意见回复制度》、《职代会专委会与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民主协商制度》等。《条例》明确规定,职代会讨论通过企业的工资分配原则方案、集体合同草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在实践中,武钢工会做到会前、会中和会后3个环节抓好程序的规范到位。每次召开职代会前,先召开专委会,认真讨论、审议拟提交职代会的议题。专委会未通过的议题,不提交职代会;在职代会期间,按规定组织职工代表对企业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等,进行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严格监督和规范表决;职代会结束后,认真执行职代会提案、议题的落实责任制和职工代表意见回复制,同时进行公开监督。
武钢工会还实行基层单位工会向上级单位工会报告同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情况制度。基层单位须在召开职代会前一周填报“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单”,包括议题、表决方式、召开时间、代表等基本情况。文章开头提到的“举手表决之不适合”,就是通过这一制度发现解决的。
职代会质量提高,其权威亦随之提高。近年来,武钢基本上做到了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改革发展方案不出台、不实施,未经职代会讨论决定的经营管理大事不拍板、不定局,促进了企业决策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