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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本钢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技术人才评选和奖励办法(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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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对象 本钢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技术人才评选对象为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质量攻关、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复杂疑难故障预防与诊治,以及在解决生产、设备运行的疑难问题的技术研究、技术管理中业绩突出、效益显著,被行业领域公认为技术权威、技术尖子、技术骨干的,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操作岗位上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技师(不含参加评选生产操作关键岗位技术能手的工人技师)。 二、奖励级别及标准 按照项目、效益和权威、公认的原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所创造的效益多少、贡献大小及技术水平、业务能力高低,有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分为三个等级。 奖励标准为: 一级:2500元/月 二级:1500元/月 三级:500元/月 (以上奖励金额均为税前)。 三、评选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津贴: (1)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给企业节省投资,以及在为企业降低成本、质量攻关和本钢生产、设备运行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等,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达500万元以上。 (2)在专业理论和实践工作中,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对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的判断能力,有开发、创新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有组织协调和审查、设计技术方案等业务实施能力,具备培养公司级科技后备人才的能力,被公认为集团公司某专业领域的技术权威。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津贴: (1)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给企业节省投资,以及在为企业降低成本、质量攻关和单位日常生产、设备运行中解决疑难问题等,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达300万元以上。 (2)在专业理论和实践工作中,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了解本专业在国内外发展的新动向,掌握有关新技术、新理论,并能结合单位实际研究技术发展方向和发展对策,具备培养本单位科技后备人才的能力,被公认为单位某专业领域的技术权威。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津贴: (1)在新技术应用、消化移植,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给企业节省投资,在为企业降低成本、质量攻关、解决生产、设备运行中的疑难问题等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达100万元以上。 (2)在单位技术研究、技术管理工作中,有绝招绝活,被单位公认为技术尖子、技术骨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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