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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新闻网消息(中国冶金报记者戴恩国) 11月13日下午,从辽宁省召开的2007年社会捐助活动新闻发布会获悉,辽宁省从今年的11月到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安排好城乡贫困群众冬季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生活。以此作为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重要方面。
据辽宁省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帮困办公室主任、民政厅副厅长周志敏介绍,辽宁省2001年以来开展了8次以扶贫帮困为主的大规模集中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其中,结合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对城乡特困群众开展了8次大规模的临时救助活动,发放救助款物22.3亿元,救助1556.5万人次;出资6.59亿元,为农村特困户、“三老”优抚对象建房5.5万户;三是出资1.37亿元,帮助8.6万名特困户子女解决就学困难;四是出资3亿多元,新建260所高标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五是出资2.36亿元,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另外,沈阳、大连、鞍山、盘锦等市对口支援阜新、朝阳、铁岭市款物 2.14亿元。
这次活动以党委和政府组织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慈善组织共同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包括捐赠款物(以募集资金为主、捐赠过冬衣被为辅),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继续开通节日救助热线等形式。捐赠款物以向社会募集、政府补助为资金来源渠道,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全省形成关心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冬季特别是“两节”期间能够安全过冬、愉快过节,生活不出问题。
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重灾户、五保户,城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残疾人户等。具体救助人数、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确定。同时继续实行沈阳对口支援阜新、大连支援朝阳、鞍山和盘锦支援铁岭的省内对口支援活动。
在捐助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工作上。各地民政部门和慈善会对捐赠款进行接收,要健全捐赠款物的管理制度,捐款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各地所接收的捐赠款物要专款专用。采取个人申请、村和社区评议、乡镇和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办法,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时必须登记造册,由领取人签名或盖章。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要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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