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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新闻网消息(中国冶金报记者 戴恩国) 7月26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局针对辽阳县长期以来存在的区域性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决定对辽阳县沙岭镇等地区小钢铁、小碳素等企业无序发展,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采取5项措施进行公开查处。

——要求辽阳县政府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立即责令辽阳县域内的所有小钢铁、小碳素企业全部停产,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断水、断电等措施,予以坚决彻底取缔。
——责成辽阳市环保局对辽阳县域内的所有小钢铁、小碳素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实施高限处罚,并对其开展排污费稽查,追缴排污费。
——为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环境责任,省局决定对辽阳县除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项目外所有新建、扩建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直至彻底治理,待省局验收合格后,解除限批。
——要求辽阳县政府结合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小钢铁、小碳素、小水泥、小造纸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具体完善的综合整治方案,并报省局备案。对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未履行环保审批程序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建,并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建议辽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辽阳县违法违规审批,造成“沙岭污染案”的职能部门及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对以上措施,辽宁省环保局将会同省监察厅跟踪督办,强化后督察。(图为通报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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