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几多欢喜几多忧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08年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报告指出,此次资源税制度改革内容为:对部分资源改为从价定率计征,提高部分资源税负水平,扩大征税范围,统一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按照“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增加资源开采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完善资源税费关系,促进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思路,在调整部分应税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同时,研究制订资源税的总体改革方案。
此外,改革内容还包括择机开征燃油税,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情况,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为加强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借鉴国外通常做法,逐步建立切合我国实际的环境保护税体系。
据了解,我国于1984年开征资源税,1986年和1994年先后又进行了改革。但我国资源税长期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即税负过低,这直接导致我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被浪费,自然环境受到很大破坏。同时,我国于1984年推出资源税的时候, 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征收,其他矿产品暂缓征收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时,扩大了矿产资源的征税范围,但对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征收范围仍然有限,有百种以上的非金属矿原矿未纳入征税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新的资源税费征收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这对于资源产出省特别是我国能源资源丰富但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税收。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资源税改革应该适当考虑扩大征税范围,比如部分非金属矿原矿和我国稀缺的水资源,以使资源的稀缺性特点得到充分体现。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导致那些没有征税的资源浪费严重,也造成了市场不公。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尽管近年来国家对现行资源税进行了多次调整,提高了煤炭等资源类产品的资源税税额,但这种调整还是远远跟不上产品价格的上涨。无论是资源税也好,还是其他税种也好,都应该及时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当务之急就是抓紧推进资源税的全面改革和完善,使资源税由过去的“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按照现行税收分成体制,这笔收入全部划归地方所有,这非常有利于地方政府解决因为资源开采而造成的一些历史欠账问题。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在今年全国两会闭幕后尽快将资源税改革付诸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兖矿集团董事局主席耿加怀: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煤炭生产企业特别是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税负过重,加大了企业经营负担,再加上为创建和谐矿区不得不增加的矿办社会费用,使企业改革发展的每一步都格外艰辛。提出几点减负建议:加快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政策,维持资源税征收标准不变,适当减免其他税费。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改革,为国有大型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千呼万唤,能源部犹抱琵琶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显示,我国政府将组建国家能源局,设置高级别的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
此次机构改革,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国家能源局。其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工作。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国家能源局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世宪:能源改革永不停歇,但最终并不一定是建立能源部,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委员会是高级别的能源协调机构,很多国家能源局不能协调的事情,都可以交由国家能源委员会协调。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研究所所长周瑶琪:能源问题的确应上升到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度。国家能源委的成立可提高资源配置和管理的效率,组建国家能源局有助于单一机构对能源进行全盘统筹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凤起:国家能源局的设立,体现了此次大部制改革决策、执行、监督的“三权分立”思想。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掌握着能源战略方向,是“三权分立”中的决策者,国家能源局将充当一个执行者的角色。另外,电监会和将来可能要成立的监管油气的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将充当相对独立的监管者角色。在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宏观调控作用比较重要,成立大能源部势必削弱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宏观调控效用,从稳健的角度考虑,大能源部暂时没有组建的可能。
中央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夏义善:重组能源部近期恐怕难以实现,中央对此非常谨慎。目前我国能源的管理机构并不缺乏。现在的问题是,有关机构编制过少,难以管理庞大的能源资产和市场,也难以发挥相关的协调和行政管理职能。现在急需的是加强国家能源小组办公室和国家能源局的工作能力,比如把国家能源局升级为国家能源总局是可以考虑的。至于能源战略规划,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制订,但出台还需时日。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科学院院长陈勇:目前的能源管理体制将继续制约我国能源和经济发展。因此,成立一个可以统一能源战略规划和能源管理体系———能源部迫在眉睫。全球至少有30多个国家设立了能源部。建议中国应尽早成立国家能源部,政府应赋予能源部至少应该是正部级的地位,也可与环保局整合成国家能源与环保部。
中国能源网首席资讯官韩晓平:国家能源局的设立,可以说是一种进步,也可以说是一种妥协。这是当前局势下,国家采取的求稳过渡方案,今后还是要设置能源部。设立国家能源局,也是国家“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舍”能源部的一种做法。成立能源部将牵涉诸多部门,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电监会、国资委等,涉及部委众多,需要统筹。
资源利用,老问题有新办法
铁矿、煤炭、废钢等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业内一直关注的老问题。在本次两会上,代表、委员对资源开采与利用倍加关注,从资源利用的宏观政策、项目规划、计量方法、整合措施等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提议和建议。内容纷繁复杂,但主题只有一个:使有限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科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宏伟:鼓励、放开社会力量参与投入,迅速扩大能源资源勘查规模。我国现有的资源法律存在一定的弊端,限制了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议对现有法规进行调整修改,以利于找矿和采矿。现有法律的主要弊端是:“允许政策”比较消极,应该提倡“鼓励政策”;许可证制度的许可条件太苛刻,不尽合理,探矿垄断局面难打破,必须降低门槛,实行开放性、鼓励性的找矿制度;先交钱后勘查的探矿权登记许可规定不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白山市市长刘喜杰:我们在政策鼓励上还有很大欠缺。比如说,对利用废旧物资生产循环产品的企业,应给予适当的补贴,在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公共设施上政府要加大投入。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煤炭运销公司董事长张根虎: 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就必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于产煤大省山西省尤其如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加大推进资源整合力度。通过资源的有效整合,山西的煤矿数量已由4389座减少到2810座,整合压减比达到36%;煤矿采区资源回采率由2002年的25%提高到近70%。山西煤运公司也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目前公司的产量是2500万吨,到“十一五”后期公司将建设成为1家5000万吨级的煤炭企业。在整合小煤矿的过程中,山西煤运公司也遇到不少难题,亟待国家出台相关的整合配套办法。对于原来小煤矿矿主的补偿应该有个标准,因为现在还没有完善的补偿机制,被整合的小矿主经常是漫天要价。而且,许多小煤矿的资源权属不明,牵涉各方面利益,从而造成资源整合的进度过慢。
全国人大代表、平顶山煤业集团董事长陈建生:国家应统筹考虑煤炭矿区、电力企业和铁路运输的规划建设,加快落实铁路煤运通道建设规划,同时应改革铁路投资体制,加快重点煤运通道建设。华中、华南地区部分缺煤省份,应当建设大型区域战略煤炭储备中心,便于煤炭企业组织均衡生产,抑制市场大起大落。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永城煤电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陈雪枫:永煤集团变煤炭行业传统的“吨煤”计量为与市场接轨的“标煤”计量。这一管理创新,使精品煤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年增利润2亿多元。目前,永煤集团所有的生产环节实现了绿色生产,副产品得到循环利用,做到了“吃干榨净”,促进了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率达到了100%。永煤集团每年投入数亿元对因采煤塌陷区进行复垦,恢复后的耕地无偿提供给当地农民,并与当地政府一起共同修建公路、学校、养老院等公共福利事业,回报社会,造福群众。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霞:在一些行业的发展布局上,目前还存在规划或者纲要滞后于发展的情况。地方发展经济的愿望十分迫切,在指导性文件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地方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各发展各的,最后就很有可能进入到一个非有序发展的状态中。这时再出台政策进行限制或者清理,就有点为时过晚了。
全国人大代表、八一铁合金集团副总经理周如强: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愿意投入巨资去进行全面改造。从长远来看,对企业也带来了很大的效益,它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五矿集团总裁周中枢:我国企业要想顺利参与国际矿产资源的开发、开采,建议国家尽快成立“金属矿业开发基金”。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依托国家资本,采取成立大型产业基金的方式,能够聚集相对充足的国家资本与社会资本,补偿国内矿业企业相对不足的矿业投资资本,也可直接收购海外大型矿业公司。成立产业基金可以改善国内企业开发海外矿产资源以单一银行贷款作为融资支持的现状,增强国内企业在全球化的运作实力,还可淡化投资企业海外并购的政治色彩,达到有效建立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战略目的。在具体操作上,矿业基金可由中投公司联合银行、国内大型矿业集团、国外战略投资者等发起,以国内与海外优势金属矿业集团为投资对象,以建立国家海外重点战略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为目标,通过提供股权性融资安排,或直接对国外优势矿业公司进行收购。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局长孟宪来:未来15~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能源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凸显期。但遗憾的是,目前在国家层面上已经没有从事战略性能源矿产基础地质调查评价的专门队伍。在能源矿产资源十分紧缺的形势下,整合分散的专业技术力量,尽快组建一支精干的能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队伍,承担国家任务,满足国家需求,已势在必行。建议尽快组建一支中央公益性能源资源调查评价队伍,集中开展基础性、公益性能源矿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