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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新闻网消息(中国冶金报记者蔡立军)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结果显示:天津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9%,与北京、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同为超额完成等级,位居全国第二。 天津市把节能降耗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点工作,建立了节能工作责任制和统计评价考核制度,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源头严格控制、过程动态监管、绩效科学考核的制度保障体系。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实行了重点工业集团与21户“千家企业”能源统计月报制度和定期例会制度,实现了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重点企业的月统计、季分析、年考核的动态跟踪监控。 工业在量大面广的通用领域,推广了变频调速等10项新设备,能量系统优化等10项新工艺和地源热泵等10项新技术,提升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水平。以21户“千家企业”为重点,帮助企业策划实施了高炉炉顶压差发电、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富氧喷煤等15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2.4亿元,建成达产后可节约72万吨标准煤,对工业能耗指标下降起到了明显拉动作用,21户“千家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9.25%。2007年,天津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达到1.2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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