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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批滚珠轴承钢
时间:2019-09-04| 编辑:周利勇|【

  1949年4月(抚顺于1948年10月31日解放),抚顺特钢(现属于东北特钢集团)生产出新中国第一批滚珠轴承钢。

  1949年,瓦房店滚珠轴承厂通过机电局向抚顺特钢正式提出试制滚珠轴承钢的要求,供应钢材尺寸分为两类:一类是Φ100毫米以上的轴承外套用钢(钢号BB1),第二类为Φ10毫米以下的滚珠用钢(钢号BB2)。1949年,抚顺特钢在6号电炉开始试验电石渣法炼钢,钢在电石渣下熔炼1小时左右,出钢前破坏电石渣为白渣而后出钢。当时,对BB1及BB2的技术要求只有化学成分及氧化物、硫化物、碳化物等简单几项。钢锭全部由锻钢1.5吨蒸汽锤开坯(锭重约为200千克),BB1是锻钢成型,BB2是由轧钢再开坯后,由一轧成材,经过退火后交货。

  轴承钢的大批量生产为后来生产航空滚珠钢做了技术储备。滚珠轴承钢的研制成功和成批生产,促进了炼、锻、轧、热处理、检验等各个生产工序的操作进步和技术改进。

  在当时的制造过程中,由于没有经验,技术水平低,出现很多问题,如缩管、夹杂、硫化物分布不均、偏析结晶粒粗大、尺寸不合、内部裂纹、脱碳等,以致在1950年第四季度停止了该钢种的生产。1951年末,在东北工业部的指导下,抚顺特钢恢复了该钢种的生产,同时由前苏联专家亲临指导,经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一系列试验工作,使滚珠钢合格率由30%跃升到97%以上。 (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