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西部发展现状制定产业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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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明确,目前国家正在制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部长冯海荣代表在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时建议:“《目录》一定要切合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改变前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面偏窄的问题,真正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的支持作用。” 据冯海荣介绍,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西部地区企业,自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她建议:“《目录》要考虑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和承接东中部地区高载能行业的现状,否则将无法缩小东西部经济差距。” 冯海荣建议,在《目录》中,对西部地区钢铁鼓励类目录应考虑延续《2005年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目录》中的部分项目,包括废钢加工处理(分类、剪切和打包,不含炼钢),合金钢大方坯、大型板坯、圆坯、异型坯和近终型连铸技术开发及应用等。 此外,冯海荣还提出:“《目录》应充分体现循环经济发展理念,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实现资源就地转化和高效利用,包括利用生产工艺的余热余能发电等;充分体现企业承接转移载能产业发展的作用,建议列入10万吨以上铁合金冶炼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不锈钢产品结构调整和设备升级及扩能项目等。同时,《目录》应给予特色金融服务业支持,并在税收上优先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具有市场潜力和投资价值的产业,使优惠政策真正惠及西部地区更多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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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编: 孟筠 来源:中国冶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