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小平:“宝钢议论多 我们不后悔” |
| 2012-06-08 17:08 |
|
1980年国民经济的三年调整进入第二年,为了加大调整力度,中央决定成立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取代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宝钢的建设问题,又一次成为自上而下关注的焦点。引发这一焦点的是,宝钢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基础桩位移的问题。 1980年夏季,正在打桩的宝钢初轧工地发生了桩基位移。消息不胫而走,社会上议论再起:“宝钢地基松软,今后可能滑进长江。” 尽管宝钢请来了宝钢顾问委员会的顾问、专家、教授们,经过现场踏勘,认为“大面积土建位移属于正常情况”,“位移量并未超过上限”。然而,桩基位移以及其他宝钢建设中的若干问题,再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检查了因1977年特别是1978年经济建设上的高指标、新冒进所造成的一百几十亿元的财政赤字”,宝钢问题再次成为争议的焦点。北京、天津、上海等代表团的人大代表就宝钢建设问题4次向冶金部提出质询。代表们共提出60条意见,归纳为:为什么要上宝钢;厂址为什么选在上海软土层;宝钢会不会增加上海的环境污染;关于桩基位移;宝钢投资是不是无底洞;进口矿石有没有保证。冶金部部长唐克等诚恳地向代表们汇报了有关情况,表示要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一定要建设好宝钢。《人民日报》公开报道了这一事件,更加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 1980年11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在全国省(市)长会议上,提出了宝钢工程是否停、缓建和下马的问题。不久,国务院正式通知上海:宝钢工程“一期停缓,二期不谈,两板(指热轧钢板和冷轧钢板)退货”。11月4至5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决定:宝钢工程一号高炉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推迟到1984年建成;二期工程全部停、缓建。 12月23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再次讨论宝钢工程调整问题,决定:宝钢二期工程停建;关于一期工程是否继续建设,采纳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的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同时,要求宝钢现场保持稳定,做好停、缓建工作。会议提出,宝钢工程建设“要调整、退够,要下好。” 12月30日,兼任宝钢工程指挥部政委的陈锦华向国务院领导写信,陈述对宝钢工程调整问题的意见。为了“把损失减到最小程度”,陈锦华建议“不作下马处理,而叫缓建,即在国家给宝钢安排下马必不可少的开支金额内增加几千万元,让工程缓中求活”,“ 只需再增加3亿元投资,总支出保持4亿元水平,即可细水长流、缓中求活,工程不致完全中断。” 由国家计委、建委主持召开的宝钢一期工程建设论证会,1981年1月7日至11日在北京、12日至31日移至宝钢现场举行。中央17个部委,上海有关委、局、院校,以及宝钢工程指挥部、宝钢顾问委员会的领导、专家和教授200多人参加论证。经过论证,形成三种意见:一、停建,将到岸设备分到其他钢厂;二、按原进度继续建设;三、缩小规模、延长工期、分段建设,再花25亿元投资,把已投入的103亿元的工程救活。 1981年2月10日,国务院召开宝钢问题会议,听取宝钢论证会的情况汇报,决定宝钢自备电厂继续建设。8月7日,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国家计委、建委联合发出通知:宝钢一期改列为续建项目。 此后,宝钢一期工程进展顺利。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宝钢,回京后提出:“宝钢二期要上”。1985年9月,经过长达7年多时间的筹建,宝钢终于胜利建成投产。 (本文作者徐庆全 当代史学者)
|
| 编辑: 张明 来源: | |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53751 传真:(010)64410636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