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科学防范安全风险,明确法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管理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6月10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韶钢)举办2021年公司主要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公司领导、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宝武集团韶关总部各专业化公司负责人等参加培训。
国际项目经理IPMP培训师、广东省企业培训研究会培训师刘勇超讲师应邀做了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授课。他为大家解读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法》修正等内容。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贯穿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是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理论武器。刘勇超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背景,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8宗罪”(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结合案例分析了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刘勇超对新版《安全生产法》作了解读,该法规定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18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强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培训课后,全体参训人员参加了考试。
韶钢松山高级副总裁陆隆文主持培训。他指出,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牢牢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陈立新 龚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