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晚,宝钢股份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批准《关于武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武钢国贸公司的议案》《关于浙江宝旌吸收合并精业新材的议案》。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提升资产运作效率,宝钢股份下属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国贸)。截至2021年末,武钢国贸净资产36.42亿元。吸收合并后,武钢国贸资产、负债相关权利义务由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承继,武钢国贸注销。
公告显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碳业)为宝钢股份下属子公司,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旌)、浙江精业新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业新材)均为宝武碳业下属子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理顺产权关系,满足浙江宝旌未来发展需要,宝武碳业以浙江宝旌为主体,吸收合并精业新材。截至2021年末,精业新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6亿元。吸收合并后,精业新材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由浙江宝旌承继,精业新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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