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河钢股份发布了《河钢股份: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王兰玉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许斌为副董事长。同意聘任许斌为公司总经理、王文多为董事会秘书。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坦华、孙志溪、薛军安、庞辉勇为公司副总经理,张爱民为总会计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柯英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兰玉、许斌、李正团、曾加庆、刘青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王兰玉为主任委员;聘任张志芳、曾加庆、刘青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志芳为主任委员;聘任曾加庆、张志芳、宋绍清、王兰玉、李正团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曾加庆为主任委员;聘任刘青、张志芳、宋绍清、王兰玉、许斌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青为主任委员。
简 历
王兰玉,男,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河钢股份董事、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钢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持有公司股票190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许斌,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许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朱坦华,男,汉族,1971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邯钢公司邯宝炼钢厂厂长、邯宝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南非3钢铁项目部副组长、邯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现任河钢股份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朱坦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张爱民,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财务经营部部长,河钢乐亭钢铁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党总支书记,河钢集团唐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现任河钢股份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张爱民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孙志溪,男,汉族,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河钢股份总经理助理兼安全总监,现任河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孙志溪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薛军安,男,汉族,1981年4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制造部部长,河钢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钢股份副总经理。薛军安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庞辉勇,男,汉族,1978年5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部长,现任河钢股 份副总经理。庞辉勇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4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王文多,男,汉族,198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河钢集团资产财务部成本计划处主办、资金管理处主办,河钢集团经营财务部资金管理处一级主管,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室经理、副总经理,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河钢股份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王文多符合交易所关于董秘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王文多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311)66770709,传真:(0311)66778711,电子邮箱:hggf@hbisco.com,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梁柯英,女,汉族,1973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河钢股份证券部董秘处处长、董秘事务专员、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主任师,现任河钢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二级管理专家。梁柯英符合交易所关于证代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梁柯英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电子邮箱:hggf@hbisco.com,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