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新钢股份发布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胡晓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黄铁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铁山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铁山,男,1974年出生,工程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994年—2004年,历任中交集团三航局党校团委委员、教师,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办事处主任;2005 年至今,历任上海金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黄铁山律师兼具计算机、经济管理双领域复合教育背景,拥有20年以上专业法律执业经验及 10 年央企和民营企业管理经验,在企业法律服务、资本市场合规、上市公司重大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撑,精准识别并化解企业经营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