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
9月21日,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发布通告,经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5名拟任职领导人员面向全公司实施任前公示。
具体情况如下——

包钢股份
9月24日,包钢股份发布《包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由于工作调整原因,郭文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职务,郭文亮先生离任后将在包钢集团任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提议增选裴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郭文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职务,董事会聘任常国兴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郭文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聘任裴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 历
常国兴,男,汉族,1982年5月出生。大学,会计师。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副部长;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北方稀土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党总支委员。现任包钢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裴斌,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工程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股份巴润矿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纪检委员;包钢股份巴润矿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检委员(其间:2021.11--2021.12内蒙古党校第十七期企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培训班,2022.01--2022.07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锻炼);包钢股份巴润矿业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现任包钢股份证券融资部部长。
凌钢股份
9月24日,凌钢股份发布《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人选,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公司董事会选举高玉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董事长张鹏先生。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汪建华先生、姜作玖先生,董事高玉科先生、董事简鹏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人选。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姜作玖先生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路新女士、职工董事刘政东先生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人选。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汪建华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姜作玖先生、董事冯亚军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人选。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路新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姜作玖先生、汪建华先生,董事冯亚军先生、董事高玉科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人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董事长提名张立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人选,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总经理提名由宇先生、马晓勇先生、姜振生先生、吴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总经理提名由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人选,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总经理提名吴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人选,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重新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提名田雪源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