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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假冒太钢品牌的“李鬼”受到严惩

2019-09-18 09:13:00     作者:

  本报讯(记者苏勇 通讯员张晓峰)9月6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太钢获悉,一份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最近传到了山西太钢营销中心。至此,持续了一年的侵害太钢知识产权的诉讼案终于有了公正的结果:侵害太钢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的“河南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被判决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太钢注册商标;变更含有“太钢”文字的企业名称;赔偿给太钢造成的损失金额。扰乱市场、混淆视听的“李鬼”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太钢一直以来持续地注重品牌建设工作,多次荣获中国工业大奖、中国不锈钢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优秀诚信企业等称号。在品牌的宣传和维护上,该公司不遗余力地打造良好的不锈钢市场环境,建立有序的市场秩序。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不锈钢市场,个别投机取巧的不法经销商假借太钢在不锈钢领域的影响力,大肆在企业宣传、冠名及产品销售中,冒用太钢的品牌,销售假冒伪劣的不锈钢材料,侵害了终端用户及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太钢在行业中的声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在这起维权的过程中,该公司品牌维护人员本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企业荣誉而战的信念,主动走访市场、发现线索、锁定证据,通过联络工商、公安、海关、法院及律师、消费者等,以事实为依据,用法律为准绳,做了大量细致而繁琐的准备工作,在申诉及庭审中积极有效地提供有力的证据材料,维护了正义,严惩了违法者。这是一起太钢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

  《中国冶金报》(2019年09月18日 04版四版)

编辑:宋玉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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