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频道>要闻精选

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萍乡市税务局局长刘琼一行到萍安钢铁走访

2020-04-02 15:55:00

  最美人间四月天,雨后初霁,舒适宜人。41日上午,萍乡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琼一行到萍安钢铁走访,宣讲税收政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萍安钢铁总经理敖新华、财务总监黄莉华、全国人大代表温菲热情接待。

  座谈会上,刘琼表示,4月份是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是第29个税收宣传月。萍乡市税务局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仪式放在萍安钢铁,一方面听取企业对税务部门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宣讲税收宣传月主题“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刘琼说,萍安钢铁是萍乡最大的制造业企业,也是萍乡最大的税源企业,一直对萍乡地方经济作出重要贡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萍安钢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妥有序生产,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而且两手都赢,并推动了上下游的复工、复产,非常不容易,对此非常敬佩。

  刘琼说,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市税务系统将聚焦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主题,巩固拓展“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成效,督促各项税收扶持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与往年相比,今年更着力于在“三个更进一步”上下功夫,即更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助力企业复产复工、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将履职担当,对企业的各种合理诉求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处理好,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

  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刘琼表示,税务部门将发挥跟企业直接接触的优势,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针对不同的产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市税务局将尽最大努力,通过优质服务使企业能够便利地最低成本地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和纳税人把减税降费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实现更快速、更长远发展。她祝愿萍安钢铁发展越来越好,萍乡市税务局也将一如既往为企业做好贴心、周到的服务。

  温菲代表对市税务局在疫情期间多次到萍安钢铁走访调研、收集建议、意见,倾听代表委员呼声,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行动表示感谢,并表示深刻地感受到了减税降费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红利。

  敖新华感谢市税务局在4月份第一天就来到萍安钢铁提供贴心服务。他说,萍安钢铁作为萍乡市最大的工业企业,一直得到了萍乡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也得到了萍乡市税务局的真情帮助。近年来,在方大集团董事局方威主席的正确领导下,企业走上了科学发展、绿色发展道路,将企业竞争力提升到行业较高水平,2017年以来吨钢利润率位居全国前五位。作为萍乡市的龙头企业,萍安钢铁不仅自身持续健康发展,还带动了成规模的萍乡市上下游企业30多家,带动他们实现产值50多亿,拉动就业4400多人,为萍乡经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环保方面,从2016年开始,萍安钢铁大规模投入资金,改善环境,坚持绿色发展。2017年到2019年投入10亿元资金,进行环保升级改造,对废水、废气、扬尘、噪声进行深度治理,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效果明显。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准备投入约3.5亿元,进一步推进超排放改造,从源头上进一步改善萍乡地区大气环境质量。

  敖新华介绍了疫情期间企业的相关情况。疫情发生以来,方大集团非常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集团董事局方威主席第一时间安排集团所属企业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落实政府的各项规定,保障防疫物资到位,萍安钢铁在疫情期间未出现一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与此同时,方大集团所有企业包括萍安钢铁在内积极参与社会防疫工作。到目前为止,方大集团捐款3亿元,是全国制造业捐款最多的企业,尽最大努力面向全球采购抗击疫情所需防护物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贡献力量。

  生产方面,疫情期间,萍安钢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持续生产。目前,萍安钢铁材产量与去年同比降幅约4%,但销售收入下降20%多。主要是疫情期间,物流运输、终端需求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库存压力较大,资金占用大。随着防疫工作取得阶段性的重大胜利,国家经济工作也在有条不紊恢复,并且保持增长态势,一定能尽快走出疫情的影响,走上一个良性、健康发展轨道,企业也将获得更好的发展。

  敖新华说,国家出台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从3、4月份统计情况看,萍安钢铁享受7个方面的税费优惠,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政府给予企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他表示,萍安钢铁在市委市政府包括税务部门创造的良好营商环境下,将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保证企业更加健康发展,为萍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彭云桃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网站实习3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