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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等11家钢企荣获“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2021-04-21 08:35:00

  本报讯(通讯员高洋洋 实习记者曹洪儒)4月初,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通知,决定授予首钢股份迁安钢铁公司、山钢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复审通过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基地、东山基地、青山基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厂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厂区和鲅鱼圈厂区)等6家企业2020年度“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荣誉称号。
  其中,鞍钢股份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建立实施了符合GB/T24001-2004/ISO14001:2004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以及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钢铁企业认证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工艺创新、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升级生产装备和改造节能环保设施,鞍钢股份清洁生产水平大幅度提升。在生产过程中,鞍钢股份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近3年在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未出现重大事故和违规事件。对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相对应的58项指标,截至去年上半年(申报要求时间),鞍钢股份鞍山市厂区34项指标达到I级,9项指标达到Ⅱ级,9项指标达到Ⅲ级;鲅鱼圈厂区35项指标达到Ⅰ级,8项指标达到Ⅱ级,11项指标达到Ⅲ级。
  未来,鞍钢股份将继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建立铁素资源和能源循环、水资源循环、固体废弃物再资源化的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将工艺装备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开发制造长寿化、轻量化绿色产品;着力推进管理创新,追求卓越绩效,探索冶金企业管理新模式,全力打造成为以“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为特征且引领钢铁工业发展方向的最具国际竞争力的绿色钢铁企业。

  《中国冶金报》(2021年4月21日 01版一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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