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频道>要闻精选

柳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
1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责任书

2022-06-24 08:11:00

  本报讯 6月17日,柳钢集团召开超低排放改造目标责任书签约仪式,1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立下“军令状”,签署责任书,压紧压实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度管理责任。
  在此次签约仪式上,柳钢集团分别与烧结厂、焦化厂、炼铁厂、转炉厂、第一轧钢厂、热轧厂、冷轧厂、动力厂、环保公司、物流公司和金材公司这11家涉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责任书。根据责任书内容,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推进的第一责任人,将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采取一切有力措施,确保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控制、清洁运输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如发生相关项目未按期投运、项目滞后等情况,柳钢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和考核,最高考核5万元,以此倒逼重点责任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柳州本部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近年来,柳钢牢固树立“不搞好环保,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成立了超低排放改造领导小组与实施推进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数据显示,近10年,柳钢在环保方面投入累计近120亿元,通过自主创新和升级改造,完成了烧结烟气氨法脱硫技术+SCR脱硝以及转炉、高炉烟气湿法改干法除尘等全国领先的环保工艺开发,建成了节能减排设施500多台套,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废渣综合回收利用、废气达标排放。  (阎翔 管振威) 
  《中国冶金报》(2022年6月24日 01版一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entons.cn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