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频道>走进基层

方大钢铁绿色发展谱新篇

2021-04-26 11:37:00

  “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超过100亿元,旗下江西三家钢铁企业全部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江西省冶金企业中率先实现烧结全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循环利用资源,控制能源消费实现废水零排放,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
  在绿色发展道路上,方大钢铁快马加鞭,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断推进产城融合的进程,实现钢厂与城市、工业与生态的和谐共融。
  超低排放 让钢铁生产更“绿色”
  “颗粒物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8.47毫克/立方米。”这是2021年1月28日10时30分萍安钢铁2×90m2烧结机烟气出口在线监测的一组实时数据,分别优于国家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超低排放标准。
  坚持做有担当的良心企业,方大钢铁不断提高环保水平,全面减少排放,提升环境品质,在大气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于2019年4月22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旗下各钢企启动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推动企业发展绿色升级。
  2020年8月22日,九江钢铁东区烧结烟气脱硝设施成功投入使用,彰显出了九江钢铁高度的社会责任担当与坚持环保绿色的发展理念,使企业在各项工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
  2020年12月17日,萍安钢铁2×9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正式开机投入运行;2021年1月28日,萍安钢铁18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也接口投入运行。两项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顺利投产,标志着萍安钢铁环保层级从单一脱硫提升到同步脱硫脱硝,比国家要求的2025年底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钢铁企业烧结实现超低排放的目标还提前了5年,方大钢铁率先成为江西省第一家实现烧结烟气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承诺。
  节能减排 保卫碧水蓝天
  “我们工厂的污水实现零排放,一部分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一部分排放在厂区内的水池内,用于养鱼,浇花,另外一部分经过处理成为纯净水,可以直接饮用。”站在污水处理中心“直饮水系统”展示台前,方大特钢管理人员从水龙头下接满一杯清澈的水,一口饮尽。
  方大特钢焦化厂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焦化废水处理系统被评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获得中国冶金科技进步三等奖。2018年,方大特钢新建水处理中心,增加了收集雨水的功能,采用超滤、反渗透等先进工艺,处理后的水质达到了直饮水标准,实现水资源充分利用和废水零排放。2020年,方大特钢吨钢耗新水1.35m3,工业水重复利用率98.8%,吨钢新水消耗量、吨钢废水排放量、氨氮排放量等指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
  针对各工序产生的废气,方大钢铁旗下各钢企配套建设了各类除尘设施、脱硫设施及原料场喷雾抑尘装置等废气治理设施,同时还配备了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施,全天候对外排烟气进行实时监控。萍安钢铁原料大棚是该公司2018年重要环保技改项目,工程总投资1.7亿元,料场棚化总面积17.35万平方米,成为全国单跨最大的原料大棚之一。工程投用后,实现了所有原料封闭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安源生产区原燃料露天堆放产生扬尘的问题。
  进一步落实“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指导思想,方大钢铁抓好环保设施高效运行,提高资源利用率,环保指标持续改善,实现废水零排放,在节能降耗上体现了一个民营企业对社会负责、造福子孙后代的责任与担当。
  生态优先 让钢厂变景区
  阳光明媚,春意盎然,又是一年春来到,草长莺飞百花娇。作为江西这片红土地上的靓丽工业名片,方大钢铁旗下江西三家钢铁企业厂区处处花团锦簇、姹紫嫣红,钢城风景如画,景色宜人,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生态环保景象,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参观游玩,充分体现了工业文化和绿色发展的融合。
  近年来,方大钢铁投入百亿元对环境进行持续改进,对废水、废气、扬尘、噪声进行深度治理,将“厂区”变“景区”,旗下三家钢铁企业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实现了传统老牌钢企到景区的华丽变身。

  如今方大钢铁旗下钢企厂区俨然成为一座座美丽的生态公园,这里有高大的早樱树,一树繁花,嫩白粉红,微风吹拂,花瓣洋洋洒洒飘落,空气里弥漫着花香,美不胜收。萍安钢铁生态园里羊驼、矮马、松鼠等活泼可爱小动物怡然自得,茁壮成长,繁衍不息,见证了方大钢铁环保工作的扎实与进步,不经意间表现出方大钢铁人打造人与自然、生物与工业和谐共融环境的自信,凸显方大钢铁立志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全新绿色发展之路的决心。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温晓霞

相关文档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