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林海)9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提出,2023年底前,各城市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任务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任务。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3年底前,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产能超过5000万吨。扎实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为重点,按照《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提出的10个关键环节,开展源头、过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78.7万户。2023年底前,完成农业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8892台。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要创建一批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各地应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建设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名单,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企业,推动环保水平整体提升。新建企业应对照行业标杆水平建设;推动基础较好、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补齐短板、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全面达到环保绩效A级、引领性企业要求;支持鼓励绩效评级较低的企业对标先进、夯实基础,加大改造力度,不断提升环保绩效水平。央企、国企及行业龙头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运行管理,率先创建一批行业标杆企业。
《中国冶金报》(2023年09月26日 07版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