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是全球重要的大宗农产品,2019年全球大豆贸易量约为1.51亿吨,占全球粮食贸易量的35.7%。作为古老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后起之秀,大豆国际贸易定价方式经历了由跨国粮商主导的“一口价”模式向以期货价格为基准的“基差定价”的转变。
20世纪40年代以前,国际大豆贸易主要采用“一口价”定价模式。大豆是全球重要的粮食作物,但在很长的时间里,大豆基本以自用为主,国际贸易数量较小。进入20 世纪,随着豆油和豆粕在欧美市场的推广以及大豆生产技术在南、北美洲的传播,大豆及其制品的世界需求量开始迅速增长。这一时期的大豆国际贸易沿袭了小麦、玉米、棉花、糖等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模式和定价机制,以“四大粮商”(ADM、邦吉、嘉吉、路易达孚)为代表的大型跨国粮商在玉米、小麦、大豆等粮食品种贸易定价中采用“一口价”定价。
19世纪末20世纪初,四大粮商进入南美的步伐不断加快,并从阿根廷向巴西、美国不断拓展,带动全球大豆贸易范围扩大。1905年,邦吉公司进入巴西,随后,路易达孚、嘉吉等贸易商陆续进入南美洲地区。但由于全球大豆贸易规模较小,跨国粮食贸易商利用其全球化的贸易网络体系开始很快控制了当地的大豆等粮源,并因此控制了大豆价格。
这一时期,跨国粮商在大豆贸易的上下游都以“一口价”方式垄断定价。在大豆国际贸易的上游,由于南美豆农没有议价能力和定价话语权,跨国粮商与当地农民签订“一口价”采购合同,垄断了原料端的采购。在大豆国际贸易的下游,由于当时大豆贸易量较小,贸易流向较为单一,跨国粮商依靠其对粮源掌控和全球化的贸易设施形成了对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通过“一口价”销售合同,交易对手也很难在“一口价”的基础上进行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