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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污染问题

2019-05-17 09:58: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同步开展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10月1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认领问题,多次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作为对各级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的现实检验,把反馈意见整改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的“退十”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及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落实方案》及措施清单)。目前,《整改落实方案》及措施清单全文已正式公布。

  《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量导向,按照决心一次下足、措施一步到位、整治一次达标和“清、准、高、快、狠”要求,实施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铁腕治理。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力有效举措,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控制在5.0左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0%以上,退出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各县(市、区)退出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后二十位。

  《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9个方面48项重点举措。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二是着力调整能源结构,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战;三是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五是着力推进污染减排,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六是着力推进应急减排和联防联控,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七是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八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九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以生态环保的硬约束倒逼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7个方面22个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定了114项整改措施,逐一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唐山市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主体责任。逐一明确工作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保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四个清单”“五个一”(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推进措施、一本整改台账把问题逐项落到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工作法,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和质量标准;建立验收销号制度,由企业法人、现场验收人、县(市、区)政府(或承担整改任务的市直部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逐级签字,解决一项、销号一项。强化督导检查,坚持全程问效。将督察整改和“退出后十”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督查组,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逐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推动工作不严不细、压力层层衰减、落实不深不实等问题有效解决。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监督权。

  下一步,唐山市将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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