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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推出防治臭氧污染管控措施

2019-07-12 15:59:00

  每年的7月、8月是全市(太原市,下同)臭氧污染整治管控攻坚期。7月10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已启动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臭氧污染治理采取更严管控措施。攻坚行动将一直持续至8月31日。

  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进入7月以来,由于温度升高,已有部分地方出现臭氧超标的趋势。“我们将通过限产减排、错峰生产、强化执法等手段,加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力争在攻坚行动期间臭氧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限产减排以及错峰生产主要涉及焦化、钢铁、水泥、铸造、耐火材料生产等行业。

  对涉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企业,我市将开展专项整治。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要围绕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业企业管控清单,在辖区内立即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国家新颁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加大对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家具制造、溶剂涂料生产、汽修、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的监管执法频次,每家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对发现涉挥发性有机物环节无组织排放、无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或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发现涉挥发性有机物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攻坚行动期间,我市将建立每日会商制度,由市气象、环境监测部门,以及PM2.5特别防治专家组联合会商,提前研判。当预测未来1至3天太原市气象条件(如强光照、高温、逆温层等)有利于臭氧生成和累积且臭氧日浓度将超过215微克/立方米时,提出临时管控意见,采取中度污染管控措施,由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临时管控通知,同时联合会商组在“太原市天蓝地绿水清工作群”中进行调度,确保相关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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