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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古冶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0-01-02 14:31:00

  各乡镇街,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日8时起,全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古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清单》相关停限产措施,并结合《古冶区1月份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一并从严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严格按照《古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街

  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3、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4、建城区内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牵头部门:交警四大队

  责任单位:住建局

  5、2020年1月2日起(周六、周日除外),每天7时至20时,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牌照),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牵头部门:交警四大队

  责任单位: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保供暖施工和“三供一业”外,其他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主次干道、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清扫频次增加机扫、吸扫保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局、外环线管理处

  建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全区要严格按照《古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新修订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减排清单执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对纳入河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各驻企人员要在岗在位,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减排。生态办组织区直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各乡镇街、职能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区环保指挥中心(邮箱:gytyzhzx@163.com,联系电话:18833303115)。天眼指挥中心于每日10时前将我区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环保指挥中心。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区电视台要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来源: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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