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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上报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的通知

2020-03-03 10:19:00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单位: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部署要求,山东省将安排部署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请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上报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重点上报炼油、对二甲苯、纯碱、聚氯乙烯、硫酸、轮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业,金冶炼、稀土冶炼加工、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加工等有色金属行业,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等建材行业,糖、啤酒等轻工行业的所有重点用能企业。

  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重点上报钢铁、电解铝、水泥企业中2019年监察发现的能耗超标违规企业以及能耗偏高的企业。

  三、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重点上报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数据中心。

  四、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上报2019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

  五、有关要求。国家工信部《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继续被列入国务院2020年综合督查重点工作事项,各市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有效落实。2020年全省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等企业名单报国家工信部备案后再统一安排部署。各市节能监察企业名单(附件1、2)请于3月10日前上报指定邮箱。

  联系人:

  1.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陈亮电话:0531-86922065,邮箱:15153129899@163.com

  2.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代兵电话:0531-88930198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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