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安全环保

迁安市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2020-08-31 09:30:00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要求,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8月27日开始,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车辆。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20年8月27日至10月4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20年10月5日以后,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迁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

来源: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曦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