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安全环保

唐山市丰润区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专项作业车在高排放机动车禁用区通行

2020-09-11 09:26:00

  根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加装改造污染控制装置的实施意见》(冀环机动车〔2020〕192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措施的通知》《唐山市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唐生态环保领办〔2020〕4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专项作业车在市中心区高排放机动车禁用区通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7号)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决定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专项作业车在中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用区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用区范围

  东山路(含)——林荫路(含)——丰津公路北环段(不含)——112国道与原102国道重合段(不含)——原102国道南环段(不含)合围区域。

  二、禁用区管控措施

  (一)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专项作业车进入禁用区。

  (二)属于禁用区禁行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三)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机动车不受上述使用区城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完成深度治理并经市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合格、稳定运行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专项作业车,2023年8月底前不受高排放机动车通行限制。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5日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曦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