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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晋中市、吕梁市开展蓝天保卫战决战秋冬防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的公告

2020-10-27 10:09: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打赢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20年10月23日-11月6日对晋中市、吕梁市大气排放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主动守法成为常态。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主动扛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规范排污行为,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全面达标排放。

  二、全面做好工作统筹。既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又要统筹企业发展和环境治理,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三、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各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全方位自查,特别是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物料堆存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覆盖、无死角”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治到位,实现环境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四、全面加强帮扶服务。专项执法坚持有力有效服务与依法依规监管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注重加强指导帮扶,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整改到位。同时,对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等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且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五、全面接受公众监督。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和网络方式积极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12369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区号+12369各市生态环境局

  特此公告。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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