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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2020-11-19 08:33:00

  本报实习记者 褚召忍

  随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进入尾声,“十四五”马上就要到来。“十四五”既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期,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绘制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蓝图。我国将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各省(区)、市不断加强污染防治力度,从多方面采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11月3日,山东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暨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视频会议提出,集中力量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狠抓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治理,切实编好减排清单,科学启动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减排措施,积极推动散煤替代、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煤炭消费压减、“散乱污”企业治理等重点任务“见底清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监督考核,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对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国家和省下达整改要求的涉气企业、年底前应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企业(还在生产的)、城市建成区内环境影响敏感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频次高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监督企业落实秋冬季污染管控指令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物料储存运输、装卸密闭情况,以及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关停淘汰情况。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江西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巩固、优化、提高”的治理目标,并围绕燃煤削减、工业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乡面源污染治理、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提出了10项攻坚重点任务,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开局奠定了基础。
  同时,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用地预审、水土保持方案等实行并联审批。对危险废物处置、废水排放等规定,由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落实相关协议。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秋冬会战’,确保完成生态环保攻坚任务。”吉林省从紧盯重点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大型燃煤锅炉等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着手,实行更加精准管控,严格依法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10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污染防治率先区工作推进会,全面实施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决治理煤炭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精细化防尘、抑尘、控尘,严禁露天焚烧和燃放,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努力扭转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局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乌海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对标任务清单和对表问题清单,突出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快项目推进速度,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黑龙江省出台了《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工作方案》,该《方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限产减排名单内排污单位各项限产减排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加强启炉阶段和夜间执法检查,严查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冒黑烟”问题,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对钢铁、火电、供热、建材、焦化等行业企业各类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据了解,2020年至2021年秋冬季是长三角地区第3个攻坚季,攻坚的成效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该《方案》指出,要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力争60%左右产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上海市完成中国宝武集团3台600平方米烧结机和553万吨焦炭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江苏省完成9000万吨、浙江省完成560万吨、安徽省完成670万吨粗钢产能超低排放改造。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该《方案》指出,2020年12月底前,天津市钢铁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加快淘汰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推动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
  《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指出,按照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台账;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
  早在今年3月份,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并明确了攻坚重点和具体要求。该《计划》指出,从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将对全省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施错峰生产。6月份,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2020年决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和太原及周边“1+30”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山西省有24户在产钢铁企业需要进行改造,其中17户已经完成,剩余7家企业正在加快工程相关收尾工作,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
  专项帮扶,提高指导实效性
  为做好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提高打赢蓝天保卫战指导帮扶针对性、实效性,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2021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25号),计划自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组织实施10轮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春节期间除外),推动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落地见效。
  重庆市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指导帮扶工作的函》,明确指导帮扶以问题为导向,以增加优良天数为目标,突出指导帮扶夏秋季臭氧和秋冬季PM2.5污染防控,突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突出空气质量、年度目标、督导问题、资金项目“四张清单”问题整改和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应急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同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展开了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督导帮扶行动。此次行动自2020年10月中旬开始,到2021年3月结束,通过向各地派驻督导帮扶组,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展开了“6项重点任务+2个重点行业”专项帮扶行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环境问题,帮扶行动为期30天。首先在地方全面开展,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围绕“6+2”重点任务,逐一对照具体帮扶任务清单,迅速展开专项帮扶行动。其次,根据地方掌握的情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现场帮扶,组建5个小组赴指定区域开展帮扶行动,“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把脉问诊,加快解决环境问题。
  近年来,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出现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大气治理成效仍不稳固,特别是进入秋冬季以来,‘2+26’城市近期再次出现了污染天气。在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继续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同时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抓好政策落实,防止层层加码,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蓝天白云。
  《中国冶金报》(2020年11月19日 08版八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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