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气象预测,自11月16日起,唐山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大,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按照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5日18时丰南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
1.钢铁企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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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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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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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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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预警减生产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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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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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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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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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钢650mm带钢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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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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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t套筒窑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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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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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m?高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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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
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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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12㎡竖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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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1座竖炉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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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烧结机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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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产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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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m?高炉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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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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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t转炉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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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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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线60万t/a高线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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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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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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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瑞丰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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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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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mm带钢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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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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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mm带钢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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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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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mm带钢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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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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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m?高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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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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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t转炉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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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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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t转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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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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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m?高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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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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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t/d石灰窑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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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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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步进式烧结机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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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2台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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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m?高炉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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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0时—12月17日24时l#高炉停产;11月
1日0时—12月31日24时2#高炉停产。其他时间
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
时除外),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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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带式烧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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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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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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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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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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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烧结机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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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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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烧结机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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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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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m?高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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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0时—12月23日预警期间停产,其他时段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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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m?高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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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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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t转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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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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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t转炉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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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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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材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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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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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材(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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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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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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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1座石灰窑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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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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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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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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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烧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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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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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竖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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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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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m?高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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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
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及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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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t转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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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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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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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1座石灰窑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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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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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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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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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t转炉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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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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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t转炉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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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6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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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t/d石灰竖窑8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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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3座石灰窑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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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mm轧线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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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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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6㎡带式烧结机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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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期间1台烧结机停产,停止烧结矿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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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mm轧线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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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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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m?高炉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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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高炉停产,其他高炉配合转炉生产负荷,调整本身生产负荷。预警期间停止铁水外运,停止铸铁机生产(高炉炉况异常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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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焦化企业。达丰焦化、经安焦化、纵横焦化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禁止湿熄焦作业。
3.铸造、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矿渣粉、耐火材料、独立石灰窑、陶瓷(不含电窑)、页岩砖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生产调控。
4.独立轧钢(不含冷轧),实施生产调控。
5.其他行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
2.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绩效评价为A和引领性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其他行业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
3.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及新能源车除外)。
4.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建成区内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的“非保障类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6.落实常态化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2个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持续不变。
(三)面源减排措施。
1.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生产、运输。
2.除应急抢险外,全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当温度不低于3℃,湿度低于70%条件下,增加主要干道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本通知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DCS、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正面清单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对绩效评价为A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企业鼓励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对于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
(四)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新闻、广播、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五)各地各有关部门于每日7时前,将本地本部门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区生态环保指挥中心(电子邮箱:fnhbzhzx@163.com,联系电话:8188755)。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