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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工作方案

2022-05-05 17:25:00

  按照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工作,督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钢八条”“七条”“粉尘涉爆六条”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工作,督促全省相关工贸企业彻底整治“钢八条”“铝七条”“粉尘涉爆六条”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却拒不整改、逾期整改不到的企业,进一步巩固全省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工作成果,提升相关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工贸行业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验收对象

  全省范围工贸行业内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三、验收内容

  验收检查相关工贸企业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钢八条”“铝七条”“粉尘涉爆六条”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前期“清零”回头看中是否已经上报了《工贸企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清单》,是否仍存在“钢八条”“铝七条”“粉尘涉爆六条”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照规定时限整改了“钢八条”“铝七条”“粉尘涉爆六条”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企业补充自查:2022年5月15日前。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继续督促前期未开展“钢八条”“铝七条”“粉尘涉爆六条”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应上报却未上报《工贸企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清单》的企业补充自查,并补充填报《工贸企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清单》。

  (二)市州、县市区验收检查:2022年6月底前。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在前期相关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原报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计划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6月份验收检查),对照《应急管理部门重大事故隐患验收检查表》,对辖区内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逐一进行验收检查。其中,前期未进行“钢八条”“铝七条”“粉尘涉爆六条”和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和应上报却未按规定时限上报自查资料的相关工贸企业,一律由市州应急管理局直接验收检查,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参与。市州应急管理局直接验收检查企业数量,不得少于本地区相关企业总数的10%。

  (三)省应急管理厅验收检查:2022年6月底前。在市州、县市区验收的基础上,省应急管理厅同步对全省所有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逐一直接组织验收检查。同时,对其他相关金属冶炼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验收(总共抽查不少于20家),督导检查各市州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效果,并向全省通报。应急管理部将于2022年7月左右组织工作组对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情况抽查验收,发现“假整改、虚验收”的,将严肃查处并通报抽查验收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认识本次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工作,将其作为检验全省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的“总清账”。要特别注重吸收安全专家、技术机构,支撑和参与相关企业验收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二)较真碰硬,严格执法。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力量、全面验收、分类处理;要逐家企业验收检查,逐一填写《应急管理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检查表》。对经验收检查通过的企业,由验收检查人员在《应急管理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检查表》逐一记录、签字确认;对前期“清零”回头看工作中,没有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经本次验收检查发现存在前列所述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立案查处、责令停产停业并在2022年9月底前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逾期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请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关闭。

  (三)严肃纪律,确保实效。本次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要将相关企业“全部入网”“逐一过网”进行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对照《应急管理部门重大事故隐患验收检查表》验收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坚决依法处罚、不打折扣;相关验收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对验收结果负责,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应急管理部门聘请安全专家或技术机构验收检查的,可由专家签字确认或由技术机构出具验收检查表和技术报告。因掌握情况不全面、验收检查不认真,导致应列入却未列入验收检查或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却予以验收通过、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地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动态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反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及时汇总本地区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情况,并与相关企业之前上报的《工贸企业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清单》进行比对后,于7月15日之前将相关工作总结连同逐家企业《应急管理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验收检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处。

  联系人及电话:何莎,0731-89751294;电子邮箱:hunangmc@163.com。

 

 

来源: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

编辑:温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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