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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聚焦“六个一”统筹推进节能减碳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06-01 11:37:00

  去年以来,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聚焦“六个一”,统筹推进节能减碳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组织一系列学习培训,及时准确领会国家政策文件精神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组织全市各级干部深入学习国家政策文件。一是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财经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二是搭建平台,注重交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政策文件,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及时梳理政策要点,结合重庆实际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培训,吃透政策。多次组织全市节能减碳政策培训和重点区县能耗双控、节能审查工作座谈会,及时将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解读传达到位,指导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统筹做好能耗双控和产业项目推进相关工作。

  二、探索建立一套管理机制,优化节能审查支持优质项目加快落地

  按照国家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的要求,及时研究提出优化节能审查政策措施建议,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促进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积极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落地。一是支持先进能效项目准入。支持能效水平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的项目优先落地;指导未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的项目强化节能措施提高能效水平。二是支持低能耗高产出项目优先用能。对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的项目,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85%以下的项目,能评审批不受所在区县用能总量空间限制。三是保障重要项目用能需求。对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有利于全市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有效拉动投资的项目予以支持。四是支持数据中心绿色高效用能。对符合相关规划布局、纳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且PUE值(电能利用效率)≤1.25的数据中心项目予以支持。

  三、坚持守住一个安全底线,全力支持能源保供和结构优化

  立足全市“贫煤少水,有气无油”的能源资源禀赋特点,确保全市能源稳定供应,逐步优化用能结构。一是强化统调电厂用能保障。明确对市内9家统调燃煤发电厂“十四五”期间增发电量对应的能耗增量部分,在考核时从所在区县用能总量中予以扣除。二是鼓励清洁能源使用和能效提升。对符合条件的燃机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纳入市级统筹,支持项目全部或部分用能,推动华能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等7个燃气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三是因地制宜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在能耗双控目标和考核时给予倾斜支持。2021年,重庆市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超30万千瓦,新能源规模达229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1071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规模40%;市内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约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4%。

  四、滚动建立一个项目清单,统筹平衡好近远期项目用能需求

  按照“十四五”期间前期可控制、中期可调整、末期可统筹的原则,在全市能耗总量增量弹性管理基础上统筹平衡项目用能。一是按年度滚动建立成熟项目清单满足用能需求。梳理前期工作较为成熟,拟于2021、2022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面掌握项目储备情况,加快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二是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对清单中因区县用能空间不足难以落地的重大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议,做好节能审查与产业政策、规划布局、环保政策、产业链条等的协同衔接,统筹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三是根据用能实际动态调整用能政策。根据全市及各区县能耗双控完成情况,动态调整区县用能政策。明确对前一年度完成“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的区县,适度放宽用能空间,推动各区县按照能耗强度目标进度要求合理推进项目建设。

  五、扎实开展一次攻坚行动,推动“两高一低”项目能效提升

  把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作为抓实能耗双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序推进“两高一低”项目改造升级。一是认真开展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问题整改。建立节能审查“未批先建”问题清单,通过开展政策解读、主动跟进座谈、逐个贴身服务、按月调度整改等方式推进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完成了139个项目节能审查问题整改,并抽取30%项目开展了整改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全力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提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增效行动,对标行业能效标杆进行改造升级。三是加强政策协同促进源头管控。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高的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通过实行能耗等量替代、取消专项直供电价优惠等政策,促进源头减量。

  六、探索建立一个监管平台,加强节能审查全过程管理

  聚焦节能审查全过程管理和适时动态监管,探索建立节能审查监管平台。一是拓展现有平台功能。充分利用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完善和拓展节能审查办理流程和功能,实现节能审查分级动态管理、适时自动提醒、全程线上办理、实时统计分析等。二是强化分级管理权限。在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分级设置管理权限,辅助市区(县)两级节能主管部门强化和规范节能审查管理,指导督促项目法人按规定履行节能审查手续。三是完善在线填报系统。强化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企业用能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收集全市重点企业用能情况,为节能监测分析和管理调度提供数据支撑。

 

 

来源:国家发改委

编辑:温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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