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报社
记者 贾林海 报道
今年初,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六届十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钢铁行业“提质创品”工程的议案,该工程通过钢铁企业质量能力培育,促进优质钢材在重大工程、高端装备、新能源等关键领域优先应用,努力实现优质优价导向。
2026年9月23日,国际钢铁周期间召开了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质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6年年会,会上钢协科技环保部标准质量处副处长郑景须作了《钢铁行业“提质创品”工程:热轧带肋钢筋和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板质量能力分级及提升培育》报告,为此,《中国冶金报》记者对郑景须副处长进行了专访,详细介绍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及提升培育工作计划。
《中国冶金报》记者:国家持续推进质量能力培育,质量分级成为行业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文件?
郑景须:202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重要文件涉及质量分级:第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2022年3月25日),提出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第二,工信部等三部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号),提出加快推动钢材产品提质升级,推进质量分级分类评价。第三,工信部等七部门《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131号),提出加快推动钢材产品提质升级,制定钢铁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第四,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52号),提出深化实施产品质量分级评价,推动建立用户采信机制;第五,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13号),提出深化实施产品质量分级评价,推动建立用户采信机制。第六,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2026年4月),提出推动重点行业质量分级标准研制,健全质量分级发布和采信机制。
《中国冶金报》记者:目前,钢铁行业质量能力培育工作取得哪些成果?参与质量能力培育,给钢铁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郑景须:2019年9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质量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钢铁产品质量分级评价与示范应用项目》研究课题正式立项,重点围绕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培育组织架构设计、团体标准研制等核心内容开展专项工作。同年,钢协发布行业首批《T/CISA 008.1-2019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规范 第1部分:通则》等3项质量分级团体标准,这3项标准也在2020年12月入选工信部百强团体标准示范项目。这些基础性工作为“提质创品”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评价模式上,“提质创品”工程在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上突破了传统的“合格/不合格”二元评价局限,创新采用质量能力对产品开展阶梯化评价,是钢铁产品研发工作的延伸,标志着钢铁行业产品质量进入了“从无到有”之后“从有到精”的品质新阶段。
对于参与培育的钢铁企业而言,质量能力培育工作从六大维度助力企业提质升级。一是生产过程质量提升:优化完善生产工艺规程,固化关键工艺参数控制窗口,从源头有效降低质量波动。二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补齐理化、无损、在线检测等能力短板,确保产品质量可验证、可复现。三是质量体系与机制改进:对照分级标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打通质量改进全流程闭环管理。四是数字化质量能力升级:推进生产、检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应用,推动质量管理从事后检验向过程预警管控转变。五是供应链质量协同提升:建立供方质量分级管理模式,稳固上游源头质量水平。六是人员质量能力培育:压实岗位质量责任,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建设稳定可靠的质量人才队伍。
《中国冶金报》记者:目前,钢铁行业质量能力培育标准研制情况如何?
郑景须:作为“提质创品”工程基础工作,已累计发布6项《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规范》系列团体标准,覆盖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板、焊接材料、热轧带肋钢筋、民用轴承钢、电力行业用耐热钢管等多个核心钢材品类;目前有1项在研标准,为《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规范 第7部分:建筑结构用热轧钢板》;后续将逐步针对不锈钢、型钢、焊接钢管、镀锌产品等钢材品类,开展对应的质量分级标准研制,持续完善钢铁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
《中国冶金报》记者:下一步,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培育有哪些规划,具体如何落地?
郑景须:质量能力分级培育实行三年一周期的常态化推进模式,每年确定2项~5项重点产品开展专项培育。其中,2026年—2027年,重点聚焦热轧带肋钢筋、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板两大核心产品;2027年—2028年,拟推进建筑结构用热轧钢板、民用轴承钢等产品培育;2028年—2029年,拟针对不锈钢、型钢、焊接钢管、镀锌产品等产品开展培育。
在培育实施细则上,首先是明确了参与对象与范围。参与主体限定为具备炼钢能力的钢协会员企业,要求企业合规经营,无重大质量违法违规记录,近3年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培育产品不仅涵盖执行国标《GB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712-2022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的产品,也包含按国际、国外标准交货的钢材产品。采取两类产品独立培育模式,具备双品类生产能力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全程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同时严格保护企业数据资产与敏感技术、商业信息。
其次是明确了评价内容与方法。所有评价均依据T/CISA 008系列标准开展,围绕炼铁、炼钢、轧钢、研发与质量检测、认证与供货业绩、产量质量与生产数据等六方面评价项目展开。一是炼铁环节,包括高炉设备先进性、环保能耗水平及铁水成分、生产效率稳定性。二是炼钢环节,包括产能规模、设备选型、工艺制度、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应用智能化、数字化先进生产技术,落实全流程质量追溯。三是轧钢环节,包括轧机设备、配置、工艺参数管控及力学性能检测质量管理,推广节能控温、控轧控冷等先进工艺。四是研发与质量检测,从企业研发能力、科研项目参与、实验室建设、高端检测设备配置、技术人员资质培育等多维度综合评价。五是认证与供货业绩,包括企业权威资质认证、市场占有率,鼓励高端产品研发、参与国家级重大项目并直接供货。六是产量质量与生产数据,重点包括产品质量稳定性、一致性及企业连续生产能力,保障产品品质持续可控。
再次是明确了培育工作主要流程,分为申报、培育、审核、发布4个阶段,时间节点清晰。第一阶段是申报阶段,2026年10月20日前,钢协会员单位自愿申报,提交分级意向书。第二阶段是培育阶段,2026年10月底,钢协完成意向材料初审、确定培育名单;2027年2月,企业对照标准编制《企业质量能力分级评价报告》。第三阶段是审核阶段,2027年3月启动评价报告核实工作;2027年3月至5月,征询用户建议,必要时现场核实、样品抽查。第四阶段是发布阶段,2027年6月至7月公布结果,按照T/CISA 008.1《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规范 第1部分:通则》,按比例(如前15%)或分值(如80分以上)为A+级,以此类推,适时公布分级评价结果并组织开展质量能力交流。
最后是明确了培育结果应用及披露。达到A级及以上(A+、A)的企业,可在产品质量证明书标注钢协质量分级结果,授权使用质量能力分级专用标志。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披露,提升优质企业品牌影响力。钢协将分级结果推送至市场用户等相关单位,为其采购决策提供权威质量依据;推动下游单位、承建商采信推广质量能力分级结果,共建优质优价的市场秩序。
钢铁行业质量能力培育工作将常态化征集钢协会员企业意见建议,持续细化完善,不断健全质量分级培育体系,推动“提质创品”工程走深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