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对自中国、阿联酋进口的棒材、角材、隔板等特殊型铝材产品反倾销案做出初裁决定征税
2018-11-23 09:50:00
2018年11月15日,黎巴嫩政府官方公报发布了黎经贸部关于铝型材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根据决定,黎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相关铝型材产品分别加征20%和14%的临时反倾销税。该措施的期限为4个月。涉及产品税号为76041090、76042100、76042990和76109090。如果进口商为本地注册工厂,进口涉案产品作为本地主要产业的原材料,则不必缴纳该反倾销税,但须由黎海关按照工业规范进行监管。
详情请联系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电话:010-85692781,传真:010-65882821。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