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宏观经济

增值税减税新政今起落地 超万亿元减税谁最能受益?

2019-04-01 09:58:00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1日消息,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将迎超万亿大减税。4月1日起,增值税减税新政正式落地,作为今年更大规模减税的一道“主菜”和“硬菜”,将给企业和民众带来重大利好。怎么减税?谁最受益?一起来看。

  增值税万亿大减税正式拉开帷幕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中国自1979年引进增值税制度,到目前增值税已成为第一大税种,2018年收入规模突破6万亿元。

  4月1日起,增值税迎来大规模减税,主要内容包括四项:降低税率、扩大抵扣、留抵退税、加计抵减。

  在降低税率方面,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6.290, 0.30, 5.01%)等货物。

  在扩大抵扣方面,首次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像大家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客票,单位就能拿来抵扣了。同时,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在留抵退税方面,留抵退税扩大到全行业,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其新增留抵税额可以退还。留抵税额,是指纳税人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通俗来说,之前留抵税额只能等到结转下期抵扣,现在则可以退税,能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直接增加企业现金流。

  在加计抵减方面,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减税规模预计超万亿元,制造业最受益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说。

  “这一次增值税改革推出的措施除了降低税率、扩大抵扣,还有制度性期末留抵退税。降低税率是直接减少缴税,增加抵扣项目也是在减少缴税,期末留抵退税是增加企业现金流,减少企业财务费用。”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总体上这几项措施加起来,减税降负规模应该超过1万亿。

  此次增值税大减税,哪个行业最为受益?非制造业莫属。

  此次增值税改革以制造业为减税重点。制造业适用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是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之一,制造业税负将进一步大幅降低。制造业期末留抵税额占比最高,将是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对象。

  对于此次增值税减税,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晓亮表示,制造业行业16%的增值税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初算下来,公司一年能省下5000多万元税款,钱袋子厚实了。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此轮减税预计一年将为公司减少近550万元的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

  消费者也将获益,民生用品迎来降价潮

  增值税税率降低,不仅让企业直接受益,由于商品价格中含的税相应减少,商品价格有望降低。

  从4月1日起,一大波民生用品迎来降价潮,油价、电价、天然气价格纷纷下调,让普通老百姓也从此次减税中获益。

  油价下调。随着成品油增值税率由16%降低至13%,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5元和200元。据多家分析机构测算,折合92号汽油每升下降0.18元,0号柴油每升下降0.17元。油价下调,出行成本降低,让广大车主省下一笔钱。

  电价调整。国家发改委要求,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这不仅让工业企业受惠,商业企业也同样受益。降低电价或可以让利给消费者,也可以促进产业发展。

  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也迎来调整。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时,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指上游天然气供气商供应给各地燃气公司的“批发价”。随着批发价下调,居民用气价格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间。

  汽车行业已经出现降价潮。一汽—大众品牌全系降价,最高降价8000元。奔驰、宝马、沃尔沃、捷豹、路虎等豪车品牌也下调建议零售价,最高降价8.5万元。

  预计会有更多商品的零售价会出现降低。比如去年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16%时,一些手机的零售价就出现下降。今年税率进一步降到13%,预计一些手机的零售价会有更大幅度下调。

  举个例子,按照16%增值税税率,一款手机售价5000元,那么不含税价格为5000÷(1+16%)=4310元。税率从16%降到13%之后,最新的零售价下降空间为4310×(16%-13%)=129.3元。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