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举报钢厂重大环境违法奖励50万元!

2021-04-06 09:20:00

  日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其中明确,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严厉打击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据悉,本办法有效期为1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部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厉打击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形成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企业知法守法、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强大工作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其线索的举报、受理、奖励以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举报是指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本市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以下统称被举报人)的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提供相关违法线索。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手工及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监测数据,或企业串通第三方运维单位实施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
  (二)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
  (三)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暗管、渗井、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四)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
第四条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严厉打击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杨珊山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