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通知》中获悉,本专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
具体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和规范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