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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4 10:52:0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牟晨晖、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临 2020-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职能部门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适应公司的经营发展、资源整合与业务管理、风险管控等要求,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整,公司增设了安全环保处,同时对相关组织机构(职能部门)的名称进行了调整,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经信部、法律部、投资部等职能部门的名称相应调整为:审计处、总经办、财务处、人力资源处、经信处、法务处、投资处,上述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调整名称后相应的主要职责保持不变,经信处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职能划归安全环保处负责。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5 日

来源:杭钢股份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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