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李郑周、独立董事赵敏、张莉、成国光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