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意见的通知》,拟组织修订《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涉及先进钢铁材料(38个)、稀土功能材料(12个)、包括高性能球形非晶纳米晶粉末等的前沿新材料(24个)等领域的共304个新材料产品。
具体来看,此次修订涉及新增一批、删除一批和调整一批新材料产品。一是新增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已实现批量产业化,首次进入市场阶段,用户使用存在顾虑,未取得市场化业绩的新材料产品。二是删除已获得批量支持,产业化应用比较成熟,市场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新材料产品。三是调整产品实现迭代升级,产业化应用还不够成熟,市场应用风险仍比较高的新材料产品。 (谢高)
《中国冶金报》(2023年06月13日 08版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