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原料耐材

2019年煤炭市场维持宽供应 消费缩减是大势所趋

2019-01-07 09:57:00

  日前,榆林煤炭交易中心市场发布消息称,有13家煤矿停产,此外,14家煤矿上调价格,幅度在5-20元/吨不等。

  “目前,我们这里很多中小型的煤矿都开始准备放年假了,确实有一部分停产,”一位在当地从事煤炭交易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价格方面,也有一些比较小幅的上涨。”

  该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18年煤炭贸易行业不温不火,除了有一些小的波动之外,全年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出现2017年的大幅度波动,整体的经营情况也还好。”他说。

  他的描述基本符合2018年煤炭行业的整体情况。在几轮的环保督查结束之后,供给开始恢复相对高速的增加,需求微增,价格微降,全年的市场环境“淡季不淡,旺季不旺”。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冯雨预计,受先进产能逐步投产、释放以及煤炭进口维持平稳等因素影响,2019年煤炭供应将进一步增加,需求下滑,供需形势将由紧平衡状态向阶段性宽松转变。

  对中国煤炭行业来说,影响最大因素的已经不在行业本身,而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环保政策,诸如停工限产,以及对煤炭消费的控制。可以说,煤炭消费总量的缩减,已经是大势所趋。

  供给宽松

  2018年,新增产能方面,国家积极倡导推进先进产能的有序释放,初步估算2018年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在2.3亿吨左右,主要集中陕西、内蒙和山西等地,其中以动力煤限产产能为主。

  也是因此,今年煤炭供应的总量出现了小幅度的上升。分月来看,2018年上半年因两会和持续数轮的环保、安全督查,煤炭产量增幅不大;2018年下半年,在不符合要求的煤矿整顿结束后,产能逐步释放,出现了相对高的月度增幅。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11月份,原煤产量3.2亿吨,同比增长4.5%,比上月回落3.5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051万吨,达到2015年12月以来最高水平。2018年1-11月份,原煤产量32.1亿吨,同比增长5.4%。

  “这种增长其实属于修复性的增长,”分析师崔玉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几年,强调落后产能的淘汰和先进产能的恢复,基本上已经到了阶段性的节点,所以目前的增长基本都是先进产能的释放。”

  2016年,中国煤炭行业遭遇了史无前例的高压政策,276个工作日的限制,让当年的煤炭产量直接从年产近37吨断崖下跌至33亿吨,和国内37亿吨的年需求相比出现比较大的空缺。

  当年煤炭价格出现飞涨,随着环保和安全的要求继续加压,尽管工作日的限制取消,2017年到2018年上半年期间,煤炭行业一直处于紧平衡的态势。

  但是这种情况,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了变化。一方面,不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落后产能已经在连续两年的检查中淘汰,再度因落后产能淘汰导致供应短缺的情况基本不可能。

  另一方面,先进产能不断释放,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陕西、内蒙和山西等地在2018年底新增一批煤炭先进产能,共计超过3000万吨/年的产能,并在2019年初释放。“煤炭价格的话,如果不出现特别大的意外,还是会逐步下降的。”崔玉娥表示。

  需求侧持续收紧

  对于煤炭行业来说,最大的政策限制来自于环保政策,一方面是对生产活动本身的限制,而更重要则来自于对需求侧的限制。

  2018年6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5年《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相比, 不仅增加了重点区域的面积,更是要求在已经减量的煤炭消费上做文章, 进一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连续数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出台了大量关于煤炭消费的控制政策,近年来,煤炭消费控制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能源结构转换的问题,已经上升到“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环保要求层面,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之一。

  在一系列文件的指导下,中国各个地方也相继出台了本省的煤炭消费控制政策。近日,海南省发布《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逐步淘汰现有燃煤机组。该《条例》已于2018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这些缩减政策都比较相似,一方面对于煤炭消费的增幅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另一方面,这些限制基本都规划到了2020年前后,”崔玉娥告诉记者。“‘十三五’期间保持增长问题不是很大,但之后应该会出现下降。”

  崔玉娥告诉记者,2018年上半年,煤炭消费量的同比增幅为3%,全年来看,消费量的同比增幅应该也不会超过这个数字。“煤炭消费的增幅应该是会低于全年GDP的,从这个角度上看,实际上GDP增长对于煤炭的依赖已经下降了。”她说。

  而随着清洁能源利用的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等替代能源对于煤炭的替代作用将会逐步显现,GDP的增长,对于煤炭的依赖将会越来越低。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