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垚)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划了该省未来3年内的焦化总产能,并部署了该省各地区压减任务。
按照《方案》,该省焦化总产能将压减至14768万吨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建成产能只减不增。2019年该省将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焦炉,其中未建焦炉及停产焦炉产能今年压减落实到位,运行焦炉产能分两年压减落实到位。同时,该省将实施焦化行业三年升级改造行动,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链条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实现焦化行业技术装备水平质的提升,到2022年,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
《方案》明确,该省各市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审核通过前,暂停办理全省焦化项目备案及产能置换确认手续。同时,焦化产能置换确认及焦化项目备案权限收归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淘汰压减产能与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合并审批。
同时,该省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实施分类推进措施,优先压减违反安全生产、环保等法律法规,已淘汰但未备案大型焦化项目,已备案大型焦化项目但无力推进项目建设等情况的焦化企业产能。
《方案》部署的山西省各市压减任务目标为:太原市压减429万吨、忻州市压减24万吨、吕梁市压减832万吨、晋中市压减585万吨、阳泉市压减60万吨、长治市压减642万吨、晋城市压减40万吨、临汾市压减1090万吨、运城市压减325万吨。
《方案》同时明确,新建焦化项目,捣固焦炉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6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6.98米及以上,配套干熄焦装置,并制定焦化生产废水零排放措施;焦炉煤气要实现制LNG(液化天然气)、制甲醇、费托合成油蜡、氢能等高端综合利用,煤焦油、粗苯要实现园区集中精深加工。
《方案》还明确对压减产能予以适当补偿,实施差异化信贷等支持政策,并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