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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供给侧改革煤焦期货功能发挥充分

2019-08-27 09:11:00

  废钢、气煤期货和铁矿石、焦煤、焦炭期权上市将提速

图为王凤海在会上做报告
  8月22日,由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联合主办,钢之家网站承办的2019中国煤焦产业大会在深圳举行。
  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在致辞中表示,大商所将持续提升期货市场运行质量,加快推进煤焦等相关新品种上市,深化场外市场建设,不断提升大商所期货价格的影响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服务煤焦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王凤海表示,近年来,影响焦煤、焦炭价格运行的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明显增多,焦煤、焦炭现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企业稳定经营面临着巨大挑战,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的需求不断增加。煤焦钢产业是大商所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之一。大商所不断丰富品种体系,提升市场功能,在服务相关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焦炭、焦煤、铁矿石期货先后上市,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炼铁原料避险链条,铁矿石期货已引入境外交易者,大商所煤焦矿价格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强。
  多年来,焦煤、焦炭期货市场流动性较强,参与者结构不断优化。1月~7月份,大商所焦煤、焦炭期货实现成交量4927万手、成交额8.3万亿元、日均持仓31万手,单位客户持仓占比达到了37%、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单位客户数量达到6400家。今年上半年,在全球能源期货成交量排名中,大商所焦炭、焦煤期货分列第9位和第17位。
  近年来,焦煤、焦炭、铁矿石期现货价格相关性稳步提升,基于大商所价格的基差定价模式在钢铁、煤炭现货贸易中被逐步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参与期货市场管理价格波动风险,使期货功能充分发挥。
  王凤海指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是期货市场的初心和使命。近年来,大商所初步形成了既有期货又有期权与互换、既有场内又有场外、既有境内客户又有境外客户的多元开放发展新格局。在服务煤焦钢产业的过程中,大商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着力防范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水平。
  具体来看,大商所持续优化合约规则制度,提升期货市场运行质量。根据现货市场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焦煤期货合约质量标准,提升产业企业的避险效率。与此同时,在焦煤、焦炭品种上,研究实施滚动交割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交割成本。在服务产业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方面,大商所推出了商品互换业务,开展了27笔业务,累计成交名义本金近3亿元,并基于焦煤、焦炭期货开发了8个商品指数,为产业企业、机构客户提供多样化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服务。2019年,大商所面向煤焦钢企业,推出了涵盖场外期权、场内期权、基差贸易等业务模式的“企业风险管理计划”,支持产业企业积极利用期货市场开展风险管理。市场培育方面,实施 “龙头企业拓展计划”,面向河钢、陕钢等重点钢铁企业及上游焦煤、焦炭企业开展了专门培训,以点带面,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支持会员单位加大对煤焦钢企业的培训力度,今年已累计培训近8000人次。
  王凤海表示,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资产定价、缓释风险的重要作用。这充分阐明了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也为期货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此背景下,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扎实做好一线监管工作,坚决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加快推进焦煤、焦炭滚动交割制度落地,研究调整焦炭合约质量标准,持续提升市场运行质量,不断巩固多元开放发展成果。同时,加快推进废钢、气煤期货和铁矿石、焦煤、焦炭期权上市,进一步丰富避险产品和工具体系,不断充实多元开放市场内涵。此外,深化场外市场建设,上线基差交易平台,深入实施企业风险管理计划,推广商品互换、商品指数、基差贸易应用,推动大商所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更好地融入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大商所期货价格的影响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据悉,本次大会以“凝心聚力,融合发展”为主题,聚焦煤焦产业发展改革与风险管理,旨在推动期货市场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与资本融合发展。来自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钢铁及煤焦生产企业、金融投资和研究机构、信息机构等单位的代表参会,并围绕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煤焦行业发展、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走势、期货工具使用策略、产融结合新模式等主题进行了探讨。
  创新利用衍生工具 服务煤焦产业发展
  8月22日,2019中国煤焦产业大会在深圳举办。《中国冶金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经过多年发展,焦煤、焦炭期货已渐趋成熟,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场外期权、基差贸易等新模式和新工具来管理风险。大连商品交易所在不断丰富、优化衍生工具的基础上,还将不断创新、拓展衍生工具服务实体经济的模式,深度服务煤焦产业发展。
  据介绍,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也逐渐增加,而金融衍生品市场为企业提供了各种管理风险的手段和工具。实体企业要想用好金融衍生品,首先要对衍生品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衍生品是依赖于基础资产价值变动的合约,衍生品存在和发展的初心就是为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服务。
  据大商所产业拓展部副总监李华介绍,为服务煤焦企业避险,大商所在2011年就推出了焦炭期货,之后又在2013年推出了焦煤期货和铁矿石期货,为上下游产业企业提供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工具。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大商所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煤炭期货市场。以焦炭期货为例,1月~7月份,大商所焦炭期货日均成交量和日均持仓量分别达到24.21万手和18.84万手,同比分别增长11.24%和19.77%。焦炭期货市场在不断发展、不断成熟。
  他指出,期货市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在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近年来,大商所在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两个主要转变:一是由鼓励企业直接参与期货市场向为企业提供多种间接参与的工具和渠道转变,二是从会议宣传向提供试点机会转变。
  大商所在不断丰富和拓展衍生工具服务实体经济模式的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2008年开展“千厂万企”服务工程,2014年开展场外期权服务产业试点,2017年开展基差贸易试点,2018年推出商品互换业务。其中,场外期权是一种“类保险”产品,可以帮助企业在管控风险的同时保留获得收益的权利,具有个性化程度高的特点。例如,江苏伟天化工计划在2018年10月19日卖出1万吨焦炭,担心焦炭价格下跌会对销售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花费121.8万元买入以J1901合约为标的、执行价格为2471元/吨的欧式看跌期权。到期时,J1901合约价格只有2270元/吨,企业获得了201万元的赔付,即使扣除权利金也有79.2万元的净收益,为企业远期销售提供了价格保护。
  据参会嘉宾介绍,基差贸易是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另一种新模式。基差贸易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参与企业使用“期货价格+基差”的方式定价,但自身不参与期货市场,这样可以提高定价透明度,降低上下游企业间的对抗性;第二个阶段是企业利用期货定价的同时参与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保证利润水平;第三个阶段则是整个行业贸易模式的改变,通过基差将产业供需状况层层传导,实现产业链各环节间利润的合理分配。
  在基差贸易中,基差的卖方能够获得稳定的利润,基差的买方能够获得灵活点价的权利,基差贸易正在得到各个行业的认可。据统计,目前,国内70%的棕榈油和豆粕、40%的豆油现货贸易均采用大商所相关品种的期货价格进行基差定价;化工领域中,贸易商与下游用户之间也已广泛采用基差定价的方式开展贸易。
  企业通过参与基差贸易获利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河钢集团与海明集团在2018年8月29日签订了焦煤采购协议,约定河钢集团以“焦煤1901合约价格+150元/吨”的价格向海明集团采购焦煤,点加权在河钢集团一方。到2018年11月14日,焦煤1901合约价格为1330元/吨,焦煤现货价格为1580元/吨,基差扩大至250元/吨。此时河钢选择点价,实际采购价为1480元/吨,比当日直接从现货市场采购焦煤节约了100元/吨。
  商品互换也是一种可以用于服务实体企业的业务模式。举例来说,某钢厂每季度需要采购铁矿石1万吨,与铁矿石贸易商签订的一年期贸易合同约定,每季度以季度均价作为采购结算价。而在此时,钢厂可以另寻互换交易商,与其签署一个1年期的商品互换合同,约定以1万吨铁矿石为标的,钢厂每季度以400元/吨的价格向互换交易商支付固定现金流,而互换交易商则按每季度铁矿石价格均价向钢厂支付浮动现金流。这样一来,钢厂从互换交易商处获得的浮动现金流刚好弥补了现货采购所支付的现金流,最终能够将现货采购成本锁定为固定价格。
  “对于实体经济来说,上市的期货品种越多样,服务产业的领域越广泛。产业链的品种越丰富,产业企业风险管理的效率越高。”李华还提到,大商所今后将继续加强对新工具和新品种的研发,以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领域。此外,大商所还将与期货公司、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模式服务实体经济,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风险管理服务。
图为会议现场
  优化焦煤、焦炭期货合约
  提高参与便利性
  “接下来,大商所将研究推出焦煤、焦炭品种的滚动交割制度,以促进仓单流转、扩充交割货源,并根据贸易流向适时调整焦炭交割地点。”在8月22日举办的2019中国煤焦产业大会上,相关嘉宾介绍了近年来焦煤、焦炭期货的运行情况及下一步计划。《中国冶金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煤焦品种上市时间较长、现货市场变动情况较大,大商所正研究优化煤焦合约制度,以提高实体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大商所资深专家陈伟表示,今年初以来,焦煤、焦炭期货市场交投活跃。上半年,焦炭期货日均成交量、持仓量分别为24.80万手、18.72万手,同比分别增加14.76%、21.17%;焦煤、焦炭期货换手率分别保持在1.32、0.86的合理水平。从市场结构上看,上半年,焦煤、焦炭法人客户持仓占比分别为40%、33%,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3.9%,市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在交割方面,焦煤、焦炭期货的主力交割地逐渐随着现货贸易流向变化而转移。具体来看,截至1907合约,焦煤期货共交割40800手,折合现货244.8万吨,总交割金额为22.28亿元。2017年以来,天津港交割量占比萎缩至6%,交割逐渐向河北唐山地区倾斜,主要交割地包括京唐港、曹妃甸港等。同时,焦炭期货交割25730手,折合现货257.3万吨,总交割金额为39.42亿元。2017年以来,焦炭交割逐渐从天津港向日照港、青岛港转移,天津港交割占比下降至33%,而日照港、青岛港交割占比分别上升至22%、17%。
  “2011年和2013年,大商所先后上市了焦炭和焦煤期货。煤焦品种上市时间较长,现货市场变化较大,从品质结构、供需结构到贸易流向均发生了变化。”陈伟介绍,为贴近现货市场,大商所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合约制度。
  《中国冶金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8年,大商所调整了焦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具体包括将焦煤交割标准品定位于强度稍低、用于降灰降硫的配合焦煤,提升试验焦炉生成焦炭反应后强度(CSR)、降低灰分、扩大硫分范围、增加镜质体最大反射率指标等,进一步贴近企业生产需要。
  相关市场人士表示,焦煤交割新标准已经在1907合约实施并得到了市场检验。交割焦煤CSR在60%~65%的范围,硫分在0.6%~0.8%的范围,交割品呈现低硫、中高强度特性,市场接受度明显提升。
  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滚动交割制度,陈伟也进行了相应介绍。大商所正在研究推进焦煤、焦炭滚动交割,也就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间,由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焦煤、焦炭的滚动交割适用滚动交割结算价、交割申请与配对等一般规定和做法,不对现有的滚动交割制度本身进行任何改变和调整。
  《中国冶金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滚动交割可促进仓单流转,扩充交割货源,将有效缓解焦炭、焦煤期货交割所带来的压力,解决交割月面临的库容紧张、运输困难、货源紧张等问题。买方在提前接到仓单后可随之出售,使仓单再次进入交割环节,实现仓单流转。而卖方在进入交割月后每日均可申请滚动交割,可持续备货并提前回收货款,总体降低全市场交割成本。
  此外,近年来,焦炭现货流向的改变使期货基准价格随之变化,新晋港口集散地也可能出现库容紧张等问题。为此,大商所已针对焦炭现货市场的贸易流向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对焦炭期货交割区域、现货交割基准地、非基准地厂库升贴水进行论证研究。未来,大商所将根据现货实际情况调整焦炭基准交割地和地点升贴水,以顺应焦炭贸易流向变化,满足实体企业参与期货的需求。
  搭建产融结合平台
  推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8月22日,2019中国煤焦产业大会在深圳召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纪委书记张宏在大会上表示,我国焦炭、炼焦煤和动力煤期货上市分别已走过8年、6年的时间,在焦炭、煤炭期货从无到有的发展进程中,期现结合、产融结合、套期保值等新概念、新商业模式、新经营业态逐渐呈现在我们面前。这些新概念、新模式、新业态、新理念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共同推动、引导,在煤、焦、钢等传统产业转型和升级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张宏指出,这些作用有四点表现:一是煤炭期货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发现价格与引导市场预期的功能得到普遍认可,三是现货企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逐步延伸,四是主力合约交割比较顺畅。但也必须看到,煤炭生产企业与用户直接参与期货交易的还较少;总的交易规模与我国巨大的现货相比,仍显不足;多数现货企业对科学合理运用期货工具,规避经营风险,从认识、理念到操作方法、技术手段和企业经营绩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尚不完善。推动煤炭期货市场繁荣发展,促进产融结合,推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研究的课题。
  他表示,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产业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具体体现在:一是煤炭开发格局由中东部矿区为主向中西部转移,并越来越向晋陕蒙集中。二是全国煤炭生产格局由以中小煤矿为主向以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转变,煤炭生产弹性大幅增加。三是全国煤炭消费格局由总量长期不足、结构性过剩转为总量长期过剩、结构性不足,总量增长空间不大,煤炭消费在区域与行业间转换。四是全国煤炭运输格局开始由铁路瓶颈制约向运输能力提高、适度宽松的方向转变。五是煤炭市场化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为行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据介绍,煤炭行业要持之以恒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煤炭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深化交流与合作,搭建产融结合平台,推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落地生根。对此,张宏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要认真总结煤炭期货上市6年来的成功经验、取得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加大市场宣传推广和培育力度,进一步提高煤炭生产企业、主要煤炭消费企业期货市场的参与度。
  二是要加强期货与现货市场的分析与交流,建立期货交易所与行业协会的数据开放与交流机制,进一步研究探讨将期货数据与行业大数据有效衔接,加强对煤炭价格指数的科学化研究,探讨将期货价格引入中国煤炭价格指数体系的可行性,引导市场价格预期。三是要研究建立行业协会与期货市场的互动机制,在行业协会已经建立的月度、季度市场运行分析机制的基础上,将期货市场纳入定期分析机制,加强对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对比分析和市场监测预警,为稳定煤炭市场价格、稳定煤炭市场供应、研究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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