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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大气和水污染联防联控 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会议召开

2019-05-28 11:22:00

  5月23日下午,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八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五次工作会议在安徽芜湖召开。协作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致辞。协作小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会上讲话。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分别介绍了本省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进展、下一步安排和有关政策建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最新精神,总结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协作工作,审议通过《长三角区域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行动方案(2018-2020年)》《长三角区域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含岸电使用)实施方案》。

  李强在讲话中指出,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迈入了“快车道”,生态环境协作也跑出了“加速度”。我们要抓住这个重大机遇,从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行动力,主动对标新要求,抓紧研究制定高水平专项规划,细化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区域污染防治协作工作,切实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李强指出,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年,必须全力以赴,聚焦重点,攻坚突破,为明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要增强针对性,突出精准施策。围绕大气、水污染治理难点,抓紧落实相关治理措施,使管控更精准、更严格、更有效。要增强系统性,突出联动治理。运用系统性思维,强化关键性抓手,长江、淮河、太湖流域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联手落实好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对长江大保护警示片里暴露的问题,不仅要切实整改、逐一销项,更要举一反三、形成长效;跨界河湖要“一河一策”制定方案,真正做到上下游联动、水岸联治;总量控制要根据流域总体承载能力,科学制定各断面排放标准,管控住各条段排放强度,确保全流域整体稳定达标。要增强长效性,突出标本兼治。加强源头防控,持续做好车、船等移动污染源的管控,继续抓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李强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水平。一要抓标杆,以高水平建设一体化示范区为突破口,在重点领域协同治理上体现新力度,在毗邻区域协同发展上探索新模式,努力打造生态友好型一体化发展样板。二要抓机制,在“融”字上做文章,加快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的步伐,在排放标准、产品标准、产品规范等方面力争有新突破,努力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做得更好。

  李干杰指出,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成立以来,三省一市党委、政府及协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进展明显,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顺利,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要清醒认识到,长三角地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面临多重挑战,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亟待进一步调整,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方面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李干杰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守阵地、巩固成果,加强区域联动,坚决打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业锅炉和窑炉整治、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作,提前谋划秋冬季攻坚行动,全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全面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开展好劣Ⅴ类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吴政隆在介绍江苏工作时指出,去年以来,江苏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落实和协作小组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我们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提出了新的要求、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安排部署,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指导下,狠抓目标任务落实、重点污染防治、防治能力提升、“散乱污”企业整治以及第二届中国进口博览会空气质量保障等工作,与兄弟省市一道,共同推动长三角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协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汇报了区域协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会前,一市三省政府分管副省(市)长联合签署《加强长三角临界地区省级以下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建设工作备忘录》;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联合签署《关于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水利(水务)和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联合签署《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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