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政策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受国务院激励城市

2020-07-10 10:03: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专项2020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北京市石景山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常州市、江西省萍乡市、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湖北省襄阳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韶关市、四川省宜宾市等10个受激励城市重点园区建设,以及国务院批复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和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本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园区创新平台和创新能力建设,共计支持16个重大项目,预计带动36亿元左右总投资。包括北京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国际人才社区、辽宁沈阳中德应用技术学院、江西萍乡数字经济产业园创新中心、四川宜宾锂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株洲中小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平台、韶关液压件装备工业园等重大项目。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分三批下达16亿元资金,支持全国20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相关重点园区建设。同时,指导徐州、黄石、自贡等示范区落实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今年上半年发放专项贷款154亿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进一步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受表扬激励城市支持力度,结合“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落实投资、创新、产业、土地、金融等方面支持政策,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园区建设,为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为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编辑:网站实习3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