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曹洪儒)6月17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鞍山钢铁获悉,该公司通过鞍钢电商平台购买的,来自新疆塔县、贵州盘州、湖北巴东等地的黑枸杞、牦牛肉、菜籽油、绿茶等消费扶贫产品陆续到达鞍钢职工手中。截至6月16日,鞍山钢铁广大职工已购买价值1116万元的消费扶贫产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鞍山钢铁于今年初制订了《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鞍山钢铁2020年消费扶贫任务指标为购买1320万元贫困地区农产品。其中,中央企业定点扶贫单位农产品购买金额为1270万元,辽宁省定点扶贫单位及挂职干部所在乡村农产品购买金额为50万元,由职工福利、基层工会、基层党委购买扶贫产品,干部职工“以购代捐”资金购买塔县扶贫产品,职工个人购买等几部分构成。
《方案》要求,各单位指定负责部门、安排专人将扶贫产品购买计划(含品种、数量、供货时间等)报给电商中心,电商中心统一到鞍钢采购商城下单购买,并负责将购买的扶贫产品配送到各单位指定的收货地点。鞍钢电商平台设有扶贫产品专区,若职工个人购买扶贫产品,则由电商中心负责汇总反馈给职工所在单位,各单位做好职工购买扶贫产品统计工作。
《方案》要求,各单位在购买扶贫产品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购买,以此保证消费扶贫任务的圆满完成。鞍钢电商中心要把好采购扶贫产品质量关、做好采购扶贫产品票据留存等工作;要合理核定扶贫产品采购、配送、管理等发生的费用,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中国冶金报》(2020年06月18日 01版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