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祥林 通讯员胡毅 赵桂芳)6月8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鞍钢集团攀钢获悉,攀钢近日出台了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方案,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协同联系、有效运行,刚性约束、客观独立,全面覆盖、聚焦重点”4大原则,采取6大措施,为攀钢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内控管理职责。该公司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部门、子(分)公司(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风险与内控管理防线。
完善制度体系,保障内控体系规范有效运行。在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攀钢重构规章制度体系管理架构,建立以基本管理制度(一级制度)为基础,以专业管理制度(二级制度)为主体,以工作规范(三级制度)为支撑的规章制度体系。
优化授权体系,加强内控与业务有机结合。以推动各单位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为目标,攀钢按照“权责对等、各司其职、流程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该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单位)的差异化分类授权体系,实施“一企一策”授放权。
固化内控措施和手段,完善制度管理长效机制。攀钢建立运行规章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立改废释”工作。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攀钢建立重大风险监测报告机制,建立风险预警通报机制,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推进风险与合规联审,按照“业务谁主管,风险谁负责”原则,建立“6+X”联合监督审查机制,负责审查《专项风险评估与合规审查报告》。“6”是指攀钢产业发展部、财务部(产融创新部)、运营改善部、管理创新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6个联审主责部门,“X”是指重大事项涉及相关业务需参与审查的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及单位。
加大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攀钢统筹推进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的监督评价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和合规问题;承接鞍钢集团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风险评估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不断规范监督评价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加大对该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单位)重大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促进该公司内控体系持续优化提升。
《中国冶金报》(2020年06月17日 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