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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1+1+4+4”提升改革能力

2022-04-19 08:18:00

  本报记者 孟祥林 通讯员 杨子昂 王文锋
  2021年以来,鞍钢集团攀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鞍钢集团改革三年行动总体安排,紧紧依靠职工群众,不断深化改革,以“效益有改善、员工有获得感、企业发展可持续”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截至目前,攀钢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地,已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任务量的77%,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强化顶层设计
  2022年,攀钢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在党的二十大之前基本完成,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的目标要求,以及鞍钢集团改革三年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安排,全面承接制订了《攀钢改革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重点推进专业化整合、三项制度改革等23项改革任务,同时明确了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和责任主体等。
  攀钢成立了以主要领导组成的改革攻关队,下设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管控体系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等7个改革攻关分队,制订专项考核办法,建立跟踪、评估、评价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专班制、清单化、明奖惩”等方法,倒逼各项改革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扎实推进。
  攀钢设立了年度改革作战图、施工图、路线图,实现了对改革进度、改革指标、改革成效的动态管控。此外,该集团还构建领导小组定向把关机制、改革督导协调机制、改革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宣传维稳机制,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进。
  攀钢通过各种平台载体,加大对三项制度改革、经营机制改革等宣传力度,及时排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有效预防改革进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凝聚了干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共识和力量。攀钢积极引导各子分公司(单位)创新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让职工与企业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激发了全员活力动力,确保了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有序进行。
  构建“三能”机制
  攀钢针对三项制度改革中“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难点、痛点、堵点,着力推动构建“三能”机制,目前已取得了积极成效。
  攀钢制订实施了《关于推行领导人员岗位分级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领导人员岗位分级管理体系,有效解决岗位层级不顺、晋升台阶多等问题。今年初以来,通过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竞聘上岗36人,占比59%;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16人,占比2%,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畅通管理人员“上下”渠道。全面推行“两制一契”(任期制、聘期制,契约化)管理后,各级企业经营层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契约意识显著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提升。
  另据了解,2021年,攀钢在3家单位试点岗位合同管理,通过岗位写实、岗位说明书修订等,将岗位合同内容与全员岗位绩效体系深度融合,针对因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违规违章等情形而待岗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累计有147人进入赋能中心开展赋能培训,考评合格的通过竞聘上岗、劳务置换等方式转岗。2021年,攀钢钢铁主业劳动生产率同比提高14%,全员劳动效率同比提高35%,生产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
  此外,为优化用工结构,攀钢通过差异化制订劳动效率提升指标,建立了效益效率决定用工机制。各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机构整合、“两化融合”、一岗多能、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持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是攀钢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重点。
  分配机制改革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职工收入的增长是检验改革成效最好的标尺。2021年以来,攀钢突出价值贡献导向,牢牢把握“授权+同利”改革主线,建立全员岗位绩效体系,实施精准激励,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效率挂钩联动,实现了职工与企业双赢,“收入凭贡献”“多劳多得”理念得到干部职工高度认可。
  完善经营机制
  攀钢结合“1+1+4+4”(做强做优科技创新产业,做强做优矿产资源产业,做强做优钒、钛、普钢、特钢产业,做强做优现代物联、产业链金融、产业链贸易、特色相关多元产业)产业体系建设,按照“扁平化、短流程、高效率”原则,建立瘦身健体长效机制,多措并举苦练内功,在“瘦身”中谋“健体”,在“压减”中谋“发展”。攀钢积极推行同类资源整合,全面清理压减直管单位7家,压减率25%;推行管理职能整合,推动总部机关及基层机关职能部门、厂矿作业区等扁平化管理模式改革。目前,攀钢已压减厂矿级单元9个、各级机关部门60个、各级作业区111个、法人企业8家,为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提高企业竞争力夯实了基础。
  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是攀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攀钢加快推动市场化变革创新,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市场化管控体系,风险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攀钢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对2022年新增1家法人企业实现100%党建进章程。对于符合条件的27家子公司(含新纳入的7家),100%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形成公司治理体系。攀钢按照“四清、两落实”(政策清、底数清、任务清、程序清;责任落实、进度落实)工作要求,系统梳理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现状,制订了改革推进方案,全面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注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
  舟稳当奋楫,改革好扬帆。目前,攀钢正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职工群众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新鞍钢、新攀钢高质量发展。
  《中国冶金报》(2022年4月19日 06版六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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