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三彩)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官网回应称,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两项交易此前未明确是否为增值税应税项目、挂牌交易价是否含税,导致交易双方对税务成本存在不确定性。现在明确了碳排放权资产、CCER资产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后续挂牌交易价或默认为含税价,或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方便更准确地评估交易成本和收益,便于进行成本核算和定价决策。至于为何归为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该业内人士认为,提出一个新的分类较为复杂繁琐,而按现有分类推进更容易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