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频道>企业动态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2019-05-17 10:29:00     作者:李飞飞 杨妮娜

  

  5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顾兴钧,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蒋建波,总经理助理付成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公司中央水处理系统除盐水和生产废水处理运行情况。

  刘小燕对公司水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她强调,企业是地方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企业职责,抓好水资源保护及利用,严格达标排放,紧盯国家环保要求和发展趋势,加快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和蓝天保卫做出积极的贡献。

  顾兴钧就公司水污染防治及超低排放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他表示,汉钢公司将一如既往,扎实履行国企责任,发挥国企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各项法律法规。公司将凭借国家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春风,加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环保水平,全力走在市县碧水蓝天攻坚战的前列。

  

参加此次执法检查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境科学院、省水保局、省住建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单位领导。勉县县长马仕强、副县长刘伟等陪同。

编辑:实习生2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